为进一步落实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决策,构建中原崛起的核心增长极,郑州市委、市政府根据河南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做出了建设郑州新区的重大决策。郑州新区包括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国际航空港区、中牟产业园区、郑州国际产业物流园区以及中牟县,辖区面积约1840平方公里。建成后的郑州新区,将成为河南省现代产业集聚区、城乡统筹改革发展核心试验区、对外开放示范区、环境优美宜居区和河南省乃至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中心。
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建设步伐,郑州新区工委、管委会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岗位及数量
郑州新区本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表1)。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79年8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4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劳动教养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09年9月24日—9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2009年10月9日—10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地点:郑州市劳动大厦,地址:郑州市陇海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陇海西路55号)。可乘坐9路、59路、T5路、K9路、301路、516路、321路到陇海西路与工人路站下车即到。
(四)有关要求:
1、报考者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
2、报考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未经单位同意参加考试,取得聘用资格的,如原单位不同意调出者,不予聘用。
3、报考人员需填写《郑州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并在报名表上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4、同一岗位的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低于1:3比例时,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此岗位原则上不再招聘,退还考务费。
个别专业性较强的拟聘用岗位,经人事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招考比例。
5、报考人员交报名费每人72元(其中,考务费60元,现场采集照片费12元),符合免笔试条件不参加笔试者免交考务费,符合免笔试条件自愿参加笔试者应如数交费。
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报考人员,也要到现场报名,进行照片采集。
6、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招聘办法
招聘按照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由郑州新区组织人事局、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有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申论成绩×50%。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09年10月11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可免笔试,也可自愿参加笔试。免笔试者,笔试成绩按本专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的平均分计算;参加笔试者,按笔试实际成绩计算,达不到面试要求分数的,不得参加面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有效成绩,按拟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郑州人事人才网上公布。面试由郑州市人事局、郑州新区组织人事局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有效成绩=笔试有效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有效成绩,按拟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郑州人事人才网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个人负担。
考察原则上按拟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参照公务员招录的考察程序进行。考察如果出现不合格者,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员,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五、聘用及管理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由郑州新区组织人事局统一管理,工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执行。郑州新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六、纪律与回避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程序进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按政策规定应该回避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招聘工作。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未按有关要求参加招聘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郑州人事人才网(
http://www.zzrsrc.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
咨询电话:0371—87528880
附件:
1、郑州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郑州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郑州新区工作委员会
郑州新区管理委员会
200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