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05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一、报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
5、具备拟引进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程序和方法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等步骤实施,实行分岗位报名,统一组织考试,成绩分岗位排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考生要本人到场,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奖及其他情况证明、个人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8张(已参加工作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个人工作总结)。报名时填写《2009年济源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2009年济源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由报考者在济源党建网、济源市人事编制网自行下载打印)。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并贯穿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引进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相关相近专业可先填写《2009年济源市部分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预登记表》,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拟引进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引进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3:1的,相应核减引进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引进,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3日内到市人才办重新选报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