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

2010-01-14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新疆是个美丽的地方。新中国成立60年来,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新疆各族人民团结友爱,安居乐业,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各项事业在改革开放中蓬勃发展。然而,乌鲁木齐“7•5”事件,打破了天山脚下的和谐宁静,给乌鲁木齐市各族群众造成了深重伤害。它以惨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告诉我们,任何破坏新疆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都为新疆各族群众所不容。

  境内外“三股势力”不愿意看见新疆繁荣发展,不愿意看见民族团结和睦。7月5日,乌鲁木齐发生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这是境内外“三股势力”精心策划和组织的一起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给新疆各族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在此次事件中,“三股势力”的丑恶嘴脸暴露无遗。

  “三股势力”,是对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的简称。他们主要受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以及国际上民族分裂主义、伊斯兰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的影响,形成于20世纪90年代以后。“三股势力“各自的表现形式虽有不同,但本质并无根本不同。因此,他们从一开始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沆瀣一气,同流合污。他们以宗教极端面目出现,以“民族独立”为幌子,一方面制造舆论,蛊惑人心,一方面大搞暴力恐怖活动,破坏社会安定。他们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把新疆搞乱,把新疆分裂出去,企图实现新疆“独立”。

  乌鲁木齐“7•5”事件牵动全国人民的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心、高度重视。提前结束欧洲之行从意大利返回北京的胡锦涛总书记,7月8日晚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工作。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新疆局势和人民利益的高度关切,体现了党中央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坚强决心。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党委、政府迅速果断地处置了这起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有力地控制了局势;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军队和武警部队,紧紧依靠各族干部群众,做了大量艰苦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新疆各族群众人心思稳、人心思定。乌鲁木齐的生产、生活、市场、交通秩序逐步恢复,商场开门营业,公共汽车恢复营运。但是,境内外“三股势力”不会因此而罢手。他们还会伺机反扑,利用一切可能、寻找一切借口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因此,我们要保持高度警惕,做好长期斗争准备,筑牢“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铜墙铁壁。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国家的基本方略。乌鲁木齐“7•5”事件是一起性质极其严重的暴力犯罪事件,是对国家法律的严重践踏。一些暴徒袭击无辜群众,打砸公共设施,哄抢店铺商场,破坏社会秩序,行为之恶劣、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

  法律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要求每个公民都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不管是什么人,不管是哪个民族,都必须遵纪守法,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行动。任何人践踏国家的法律、破坏社会秩序、侵害人民生命财产,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放任不法行为,就会令法律失去尊严、陷社会于混乱,也是对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漠视,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和努力建设法治社会的国家都不会允许这种情况发生。

  中华民族是一个温馨的大家庭。在这个大家庭中,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民族团结是平安,是幸福,是生命。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区,各族人民的团结友爱尤其珍贵。乌鲁木齐“7•5”事件中,各族干部群众携手抵制不法分子的暴行,相互救助民族兄弟,医护人员夜以继日抢救各族受伤民众,广大市民踊跃献血挽救伤者生命,涌现出了一批不同民族的群众患难与共、互相帮助、同仇敌忾的感人事迹,体现了中华民族守望相助的优秀品质。

  透视乌鲁木齐“7•5”事件,其背后黑手的目的就是要破坏民族团结,挑起民族对立,策动民族分裂,这是一场关系捍卫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激烈斗争。

  历史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国家分裂、民族纷争,则国破家亡、人民遭殃。坚决反对一切破坏团结、分裂祖国的活动,坚决维护国家的利益、尊严和荣誉,是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和光荣使命。

——《半月谈》2009年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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