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难中护卫生命

2010-05-12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从2008年5月12日汶川到2010年4月14日玉树,两年两次强震,在带来重大伤痛的同时,也推动着中国在灾难风险防范方面的巨大进步。如今,灾难已经远去,震区重焕生机,但生命安全教育、自救互救能力建设,一刻也不可松懈。

  研究表明,地震灾害发生后的3小时是最佳救援时间,获救生命成活率最高。然而,这宝贵的3小时,往往也是桥断路绝之时。山遥水迢,外部救援力量不能瞬间即至,灾区民众的自救互救就显得格外关键。

  无论是汶川还是玉树,灾区干部群众都在震后第一时间展开自救互救,为减少人员伤亡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要看到,一些地方的群众,接受过的灾害预防教育甚少,灾后自救互救知识相对匮乏。在这种情况下,盲目救援容易引起次生事故,消极等待则会错过最佳救助时机。经验与教训都警醒我们,灾后自救互救能力建设亟需加强。

  自救意识最可宝贵,自救能力最为关键。面临不可预知的突发危险,人的应急反应能力是拯救自己的有力武器。要具备这种能力,需要通过生命安全教育,树立自救意识,掌握自救技巧。汶川大地震中桑枣中学的避震奇迹,至今仍令人记忆犹新。正是每学期一次的全校紧急疏散演习、每周二各班级的安全知识讲课,让该校2300多名师生在地震发生后的1分36秒内,成建制地有序集合到操场,无一伤亡。假若这样的生命安全教育,不仅仅是在学校,也在社区、村寨、厂矿有规划、有组织地进行;不仅针对地震,也针对其他各种危险进行,突发灾难带来的伤害就能有效降低。

  互救精神不可或缺,互救行动需要科学。危险面前,想到尽一切可能挽救他人生命,体现的是人的精神境界;懂得用科学的方法施救,体现的则是人的生存智慧。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掌握一些施救技能,就都可以成为他人生命安全的依托。对于各单位、社区、村组来说,如果其中的党员干部或其他特定人员,能够掌握各种灾害的施救知识,配备一定的应急救援器材,那么他们就不仅是灾难面前科学施救的中坚力量,也是缓解受灾群众惊恐慌乱情绪的镇定剂。

  自救互救能力的提升,靠每个人自身的学习修为,更靠有关部门和组织的制度化构建。值得注意的是,有的地方至今尚未将这种能力建设作为一项任务,纳入决策视野。有的虽然重视,但一说到需要一点经费和专门力量去推动,就放下再说。有的搞形式、走过场,未见实效。有的则怀着侥幸心理,觉得没发生的事,防这防那多此一举。在一定意义上说,不扫除这些“拦路虎”,就不可能有自救互救能力的真正提升。

  掌握了自救互救能力,而没有发生灾害,那是生命的幸运;付出生命的代价却不汲取教训,那是生命的愚蠢。从地震等灾害中,我们应当也可以学到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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