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鹤山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我区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教师 14 名。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鹤山区教师队伍建设,以公开选拔、择优聘用为原则,培养和造就一支德才兼备、学科配备合理的教师队伍,推动鹤山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坚持公开选拔,择优聘用的原则。
3.坚持学历和岗位专业对口的原则。
三、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全日制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师资类尚未就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工业中专专业课教师不受师资类院校限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应聘鹤壁工业中专专业课教师,且有一定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小学教师的须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四、招聘的名额及岗位设置
招聘名额为14名,岗位设置如下:
1.工业中专4名,舞蹈、电子(或模具)、计算机(或数控)、机械工程(或食品科学与工程)各1名;
2.小学10名,其中英语、美术各3名,音乐4名。
五、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0年6月22日至6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鹤山区文教体局人事计财股(鹤山区中山路市一中对面)
3.咨询电话:2314407 2922493
(二)报名要求
1.报名须由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持以下证件和资料:《鹤山区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两份(见推荐),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往届毕业生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彩照5张,同时提供网上查询学历证书查询码1个。
3.填写《鹤山区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推荐1)一式2份,进行信息采集,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及信息采集费100元/人。
报考人数与招考岗位数的比例不能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考岗位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开考。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对拟聘用人员,所有证件需到有关部门进行认定。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发放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于2010年6月29日至30日到鹤山区文教体局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步骤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基础理论等。实行统一试卷,按报考岗位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卷面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身份证一致)方可进入考场。
笔试加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并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3分(加分只加一次,折算总成绩时不再重复计算)。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名单在鹤山区政府网和鹤山区教育网公布)。
参加面试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非本人不得领取)。
面试时须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
面试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讲授课题及内容由考生按照所报岗位确定并当场进行准备,准备时间为40分钟,讲授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为100分。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考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进行。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道德品质等方面。考核时还要对考核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的整体情况出具书面考核材料,提出明确意见。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八)培训及聘用
聘用人员须统一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师德教育、教材教法、电化教学、劳动法规等。
考核和培训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根据工作需要,(除工业中专专业课教师外)新招聘教师一律分配到农村小学任教,服务期为三年。对不服从分配的人员不予聘用。
本方案归鹤山区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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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