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01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和中共周口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周人〔2008〕11号),经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决定面向全国为周口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113名,其中高中教师40名,初中教师73名。招聘高中教师40名中,市一高20名(含在职高中教师10名)、市二高6名、市三高14名;招聘初中教师73名中,市一高初中部66名(含在职教师22名)、市直一中7名。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需设岗,严格程序,公开为市直学校招聘一批优秀人才。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高中教师资格条件
1、非在职教师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熟悉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现代教育理论素养和牢固的素质教育理念,教学基本功扎实。
(3)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在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品德优良。
2、在职高中教师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熟悉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现代教育理论素养和牢固的素质教育理念,教学基本功扎实。
(3)能熟练运用电化教育技术,能自制媒体课件,并能运用媒体教学。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中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中学一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一直工作在教育岗位。同等条件下,凡获优秀教师称号和各类教学成果奖者优先。
(5)年龄要求在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品德优良。
(6)报考者的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与所报考的专业必须一致。
(二)报考初中教师资格条件
1、非在职教师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要求在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品德优良。
(5)报考者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与所报考的专业必须一致。
2、在职教师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熟悉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现代教育理论素养和牢固的素质教育理念,教学基本功扎实。
(3)能熟练运用电化教育技术,能自制媒体课件,并能运用媒体教学。
(4)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初级中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中学一级以上或中学二级满5年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年龄要求在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品德优良。
(6)报考者的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与所报考的专业必须一致。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三年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因违纪受过处理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0年7月5日至7月 8 日,每天9:00—17:00。
(二)报名地点
周口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周口市七一路与汉阳路交叉口)。
(三)报名办法
1、报考高中、初中教师岗位的在职教师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非在职教师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非在职教师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和西部计划、贫困县计划志愿者的大学生,服务期满者需提供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凡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省财政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交纳报名考务费共计72元/人(其中笔试考试每科30元/人,共两科,信息采集费12元/人)。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
6、各拟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考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个别紧缺学科根据报名人数可适当降低考试比例。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报名考务费。符合免交报名考务费条件的人员应分别提供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
8、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本次考试招聘的全过程。凡提供虚假证件者,一经查出,取消招聘资格,报名考务费不再退还。
9、凡参加“特岗教师”考试的高校毕业生,取得招聘资格并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协议的,不得参加此次招聘报考,否则将取消其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0年7月 12日至7月13 日,每天9:00—17:00。
地点:周口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周口市七一路与汉阳路交叉口)。
四、考试
所有报名考生一律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为2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100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0年7月 14 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内容:(1)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新课程改革、班级管理等。(2)专业知识: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分别占笔试总成绩的30%、70%。
3、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4、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和西部计划、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成绩加5分。
5、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周口人事人才网和周口市教育局网上公布。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的考生在面试前持本人报名时所带证件原件、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弃权。
2、面试内容:试讲、答辩。
3、体、音、美、信息技术专业单独加试专业技能,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
4、面试结束后, 及时在周口人事人才网和周口市教育局网上公布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有关规定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将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体检对象。
体检结果及考察对象在周口人事人才网和周口市教育局网上公布。
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结果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周口人事人才网和周口市教育局网上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新聘用人员的岗前培训将在2010年8月中旬举行,新聘用人员将于8月底上岗。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后,由用人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然后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纳入编制管理。
本简章由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周口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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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