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编委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小学和幼儿教师180名。
一、招聘专业及名额
1、计划招聘乡(镇)初中、小学教师146名,其中语文15名、数学15名、英语26名、体育30名、音乐30名、美术30名;
2、计划招聘乡(镇)、办事处幼儿教师34名。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当的普通话水平,能适应新密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2.应聘我市乡(镇)初中、小学教师应具备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专业一致,幼儿教师应具备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及以上学校统招生幼儿教育专业资格,应聘人员同时具有新密市户籍(在新密市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社区,服务农村”大学生、大学生村干部、特岗教师不限户籍);
3.具有相应(或以上)岗位级别的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等级证;
5.应聘乡(镇)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教龄教学业绩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律取消考生考试招聘资格。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讲、体检、考察、公示、聘用九个程序进行。
(一)在新闻媒体上发布新密市公开招聘初中、小学和幼儿教师公告和简章。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24日——2010年7月28日;2、报名地点:新密市培训考试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北大厅);3、凡报名者需持本人有效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已满的还需带人事代理合同书)、教师(幼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交报名图象采集费、笔试考试费共42元,并填写《新密市公开招聘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4、报考者于2010年8月4日——2010年8月5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40分,专业知识占60分。具体考试内容包括马列主义哲学、时事政治和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理论知识、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及班级管理等。具体笔试地点、时间详见《准考证》。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支援河南省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的和“大学生村干部”工作满2年以上的,在服务期内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笔试有效成绩加5分。符合此加分因素的,在报名时携带有关证件原件。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具体面试地点、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四)体检、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专业拟招聘岗位1: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对其政治表现、思想品德、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认真考核。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按照拟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一周。
(六)聘用审批
对公示合格的人员,按照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程序办理人事手续。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市教育体育局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由市教育体育局提出取消聘用资格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69879685、69815329、69820760
新密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