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永城招聘中小学教师

2010-08-06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永城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171名。其中:初中教师100名,小学教师71名。报名时间:2010年8月10日上午8:30至8月15日下午6:00,在市一小受理报名 。简章如下:
  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市委 、市政府研究报商丘市编委 、商丘市人事局批准,决定在省政府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补充到因退休、自然减员、调离而缺编的农村中小学校。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171名。其中:初中教师100名,小学教师71名。
  1、初中教师专业与名额。英语15名、物理、化学、计算机、体育、音乐、美术各10名,语文、数学、地理、历史、生物各5名。
  2、小学教师专业与名额。英语15名,语文、数学、体育、音乐、美术各10名,计算机6名。
  二、招聘及条件
  (一)对象
  永城籍全日制第一学历中师、中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且持有教师资格证书者。
  (二)资格条件
  1 、凡报考小学教师的,应具备全日制第一学历中师、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持中学教师资格证可申报小学教师考试);
  2 、凡报考初中教师的,应具备全日制第一学历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初中教师资格证书(持高中教师资格证者可申报初中教师考试)。
  3、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师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胜任教学工作。
  6、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照顾条件按有关政策执行。
  7、原则上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 、2004年以来参加教师招聘违规违纪人员;
  6 、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2010年8月10日上午8:30至8月15日下午6:00,在市一小受理报名 。报名者应提交身份证(如未办理身份证的考生,应提供户口本)、第一学历毕业证 、最高学历毕业证 、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各种证件复印件 、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四张。资格审查合格后,每人交报名费、信息采集费 、考务费95元 。
  报名结束后,将报名结果以公告和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示。
  (二)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 、体检 、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并注重考生的实际教学能力 。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法进行,初中、小学同时考试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初中、小学均考教育基础理论及文化专业知识,总分为200分(教育基础理论100分;文化专业知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公告。
  (2)面试
  面试总成绩100分 。分说课和教育教学答辩两部分 。说课占80分,分学段和学科进行 。面试人员根据抽题顺序随机抽取课题和试讲序号,备课20分钟,说课10分钟,所用教材为报名者所报学段和学科现行教材 。答辩占20分,在说课结束后由评委提问,两道答辩题,时间5分钟 。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
  面试费130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
  (3)体检
  体检按照《 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 。体检费按国家规定交纳,体检合格后进行考核 。
  (4)考核
  对通过考试 、面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 、道德品质 、业务能力 、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复查的重点是核对试卷笔迹,审查有关证件 、审阅个人档案 。
  (三)公示
  对综合考核合格的,在永城电视台、永城教育电视台 、永城政府网上公示3天。
  (四)聘用
  对经笔试 、面试、体检 、考核 、公示合格后拟确定招聘的人员,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核后,由市编办 、人事局 、财政局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核发聘用人员工资。
  举报反映招聘违纪舞弊问题时,举报人应采用书面实名制向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举报,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纪检小组负责调查、落实 、处理 。
  四、人员使用与待遇
  被聘用的中小学教师由市教体局分配到农村缺编中小学校任教。新老城区中小学校、城镇等编制已满的乡镇不再聘用 。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者签订聘用合同,并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分配后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其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发放 。在聘用合同期内,由市教育、人事、编办、财政等部门对受聘人员按年度进行考核,不胜任的予以解聘。
  1、本公告由永城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2、本公告自2010年8月4日至2010年8月8日向社会发布。
  监督举报电话:5118645 、 2718989 、 2718525 、 5115537
  永城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组
  二○一○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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