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直学校考录教师增补计划

2010-08-16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为了满足市直中小学教育教学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增补市直学校面向社会考试招录聘用教师计划(职位)45名(初中)。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针对增补计划,制定如下考试招录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增补计划招录教师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聘用计划
  初中语文5名,初中数学10名,初中英语10名,初中物理2名,初中化学1名,初中生物2名,初中政治3名,初中历史3名,
  初中地理4名,初中体育3名,初中音乐1名,初中美术1名
  三、报考范围和对象
  按照规定报名参加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教育局组织的市直学校招录聘用教师(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考试,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与申报学科相一致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2、具有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录用。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时间:2010年8月18日至8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   下午15:00至18:00。
  (二)地点:市招生办一楼大厅(市教育局向东斜对面,凯旋东路62号)
  (三)提交材料(原件及3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
  3、教师资格证;
  4、2010年市直学校招聘教师笔试准考证。
  (四)办法:
  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按照公布的职位和要求到报名点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填写《洛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增补教师计划考聘报名表》(一式3份,表样见附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录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六、考试方式及安排
  考试包括笔试和试讲。
  (一)笔试
  1、笔试成绩的确定:笔试不再进行,其成绩按照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教育局组织的市直学校招录聘用教师(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笔试成绩确定。
  2、试讲人员的确定:根据聘用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报名人数超过1:2的专业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报名人数不足1:2的专业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参加试讲人员)。
  (二)试讲
  试讲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由市教育局具体实施。
  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准备20分钟后,讲一节与申报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三)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和总成绩,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七、体检
  根据录用职位、专业及录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确定的内容执行。体检的具体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另行安排。
  八、考核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应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合格后,应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本次针对增补计划招考确定的聘用人选,与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教育局组织的市直学校考试招录聘用教师(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确定的聘用人选,一并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落实录用单位,并由聘用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由市人才中心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教师管理参照《洛阳市市属高中聘用教师管理意见》(洛市人〔2007〕39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即义务教育阶段聘用教师第一年执行事业单位试用期工资,从第二年起参照政府购买服务专业技术岗位经费标准执行,聘用教师转为编制内教师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洛阳市直学校考试招录教师增补计划报名表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阳市教育局
  二О一О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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