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平舆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简章

2010-08-17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省财政厅、省监察厅〔2008〕19号文件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计划
  县教体局所属中小学校共招聘130名,其中:
  1、县三高招聘28名。
  2、县实验中学招聘40名。
  3、各乡镇中小学招聘62名。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积极进取,乐于奉献。
  2、应聘者必须是2000年至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生且未就业的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其中:报考县三高、县实验中学要求本科以上学历,报考乡镇中小学教师要求专科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为所报考相近专业。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 1980年8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1975年8月1日之后出生)。
  4、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必须是驻马店籍生源;在平舆县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大学生、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不受生源所在地限制。
  5、应聘者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在平舆县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支教大学生除外)。
  6、身体条件符合《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判处刑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
  3、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0年8月21日至8月30日
  (二)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干部股(新县政府一楼)。
  (三)报名办法: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需持本人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2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照报名。报名费共200元。
  报名时进行现场采集信息,同时填写《平舆县201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各拟聘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
  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笔试成绩为150分,面试成绩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对应加分因素所加分数+面试成绩。
  (一)笔试
  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于2010年9月8日至9月9日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参加考试时应试者须持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3分;参加平舆县“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大学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
  本次招聘中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取最高分值,不重复、累计加分。
  (三)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等公共知识。其中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占100分,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等公共知识占50分。
  (四)面试
  笔试成绩经公示7日后,按照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因特殊原因放弃参加面试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空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具体面试方案于准考证发放前另行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考察,空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具体工作由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按《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核和政审方案并组织实施。政审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聘用条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计划生育情况等,政审不合格者和考场作弊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审核与聘用审批
  政审、体检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填写《事业单位初次招聘人员登记表》,并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安排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处理。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一年,上岗前,接受初任培训。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合格人员,分别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七、其它
  本简章由县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公布。
  附件:平舆县教育系统201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平舆县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二O一O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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