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医专及附属医院招聘公告

2010-08-25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经市进人领导小组同意,南阳医专拟招聘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教师、医疗岗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进行招聘。
  二、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年龄和工作经历;
  5.报考者须是2008年7月31日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医学类考生应具有一年以上所报岗位的工作经历;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曾被开除公职的;③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年龄和工作年限以2010年5月31日为准前推。
  三、招聘计划
  南阳医专校本部招聘19名;一附院招聘46名;二附院招聘11名;三附院招聘12名。合计88名。
  四、招聘单位、职位、专业及资格条件(见推荐)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考生自2010年8月24日至2010年8月26日登陆南阳医专网站进行网上报名。2010年8月28日至8月29日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查看网上通知),逾期不再受理。资格审查工作由南阳医专负责组织实施,市人社、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南阳医专咨询电话:63526328。
  2.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持网上打印好的《报名表》两份、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两张贴于报名表,另外两张背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代码)以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职称资格证、聘任证、医院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每人按规定交纳考务费。
  3.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各拟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此比例的,应核减招考职位。急需紧缺专业招聘职位,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5.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于2010年9月1日下午3:00到南阳医专新校区北门老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南阳师院东门对面)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南阳医专具体组织实施,笔试由异地出题,异地改卷,市人社、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考时事政治和医学基础理论(解剖、生理、药理、病理)知识,时事政治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0%,医学基础理论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报考非医学类专业的考生,考时事政治和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0%,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
  考者,应在笔试报名时一并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人员的加分均为笔试成绩折合前。加分人员须经医专人事处审核把关,并报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急需紧缺专业按相关规定执行。面试工作由南阳医专组织实施,面试由异地出题、异地考官,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部、纪检监察部门、人社局)监督指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报考动机与所报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七、体检和政审
  根据笔试考试和面试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名额的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政审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政审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按政审不合格处理,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政审工作由南阳医专组织实施,市人社、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指导。
  八、聘用审批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对公示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认真进行处理。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填写《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等有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一)凡涉及与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招聘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予以严肃处理。
  十、组织领导
  为积极稳妥做好本次招聘工作,市人社、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聘工作的监督指导,南阳医专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医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医专人事处),具体负责日常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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