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0年全省政法干警
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基层政法机关
定向招考中享受教育考试加分优惠政策考生的公示
根据《2010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豫政法[2010]39号)“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的规定,经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对申请加分的考生进行审核认证,共有63名考生符合加分政策。现将2010年全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考中享受教育考试加分优惠政策考生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2010年8月26日至29日。
监督电话:河南省教育厅:0371-65796015
河南省公安厅:0371-65882083
河南省民政厅:0371-65906115
附:2010年全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考中享受教育考试加分优惠政策考生名单
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
工作协调会议办公室
201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