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延津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0-09-29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为合理补充我县城乡规划和造价评估等方面专业技术人员,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人才支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新编办核(2010)79号文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工作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共招聘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工程测绘、工程监理、城乡规划、资产评估、财会、统计、审计、经济与贸易、法学等11个类别,具体招聘计划及专业要求见附表。
二、招聘的资格条件
已取得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后出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日后出生)。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10月8日至10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 名地点: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延津县人事局二楼)。报名办法:本人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填写《延津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相关复印件附后),经资格审查后,初审符合报名条件者按规定交纳考务费和信息采 集费100元、近期二寸免冠同底版照片4张。考生于10月25至26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凡取得相应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证书的或取得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并且所学专业与申请岗位所对应的专业一致的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在计入总成绩时笔试成绩按第一名的笔试成绩计算); 取得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并且所学专业与申请岗位所对应的专业一致的免于考试,优先考核聘用。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按2:8的比例出题,满分为100分(按60 %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阅卷结束,分类别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每个专业面试人员。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新组通[2010]36号文件精神,参加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10分。
面试实行评委打分,满分为100分(按40 %比例计入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进行。
六、考核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若有考核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七、聘用
考核合格者,定为聘用人员,凡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凡被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档案由延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解决全供事业编制,试用期一年。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0373-7696626 15136771366。
附:延津县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一览表
延津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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