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平舆县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

2010-11-05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监察厅[2008]19号文件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考试、考察等程序,公开招聘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县有关事业单位工作。
  二、各单位招聘计划、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总体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
  1、本次我县共有8个局委下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50名工作人员。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积极进取,乐于奉献,身体健康。
  2、在平舆县参加“三支一扶”和“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考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判处刑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
  (3)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各单位具体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
  (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共招聘12人(财政全供)
  1、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9人:其中计算机专业5人;中文专业2人;财会专业2人。
  报名资格条件:
  计算机、财会专业要求2005年以来毕业且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计算机(计算机技术、电子信息等相近专业)、财会(会计、财务管理等相近专业)专业毕业生。
  中文专业要求2005年以来毕业且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中文(文秘、汉语言文学等相近专业)专业毕业生。
  2、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计算机专业1人。
  报名资格条件:
  2005年以来毕业且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计算机技术、电子信息等相近专业)专业毕业生。
  3、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2人:其中中文专业1人;财会专业1人。
  报名资格条件:
  2005年以来毕业且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中文(文秘、汉语言文学等相近专业)、财会(会计、财务管理等相近专业)专业毕业生。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5、平舆籍生源。
  (2)县水利局所属财政全供单位蛟停湖管理所、汝河老王岗管理所、洪河杨埠管理所、洪河庙湾管理所、洪河阳城管理所、蛟停湖滞洪区管理所、灌渠管理所共招聘13人:其中计算机专业1人;中文专业3人;水工建筑专业3人;农田水利专业4人;财会专业1人;水文水资源专业1人;
  报名资格条件:
  1、农田水利、水工建筑、水文水资源、财会专业,要求2005年以来毕业且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农田水利(农业技术、给排水等相近专业)、水工建筑(水工电器、建筑技术等相近专业)、水文水资源(水环境治理、水利工程等相近专业)、财会(会计、财务管理等相近专业)专业毕业生。
  2、计算机专业要求2005年以来毕业且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计算机技术、电子信息等相近专业)专业毕业生。
  3、中文专业要求2005年以来毕业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和在平舆县已就业的在职人员,所学专业不限。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5、财会、计算机专业要求平舆籍生源,其它专业生源地不限。
  (3)县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共招聘6人(财政全供):
  1、中小企业担保中心4人:其中财会专业3人;计算机专业1人;
  2、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土木工程专业2人。
  报名资格条件:
  1、2008年以来毕业且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生的财会(会计、财务管理、经济管理等相近专业)、计算机(计算机技术、电子信息等相近专业)、土木工程(工民建、建筑技术、城市规划等相近专业)专业全日制二本以上学历毕业生。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3、生源地不限。
  (4)县国土资源局所属国土资源所共招聘5人(财政全供):
  其中土地管理专业4人;法律专业1人。
  报名资格条件:
  1、2008年以来毕业且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土地管理(土地行政管理、土地利用规划等相近专业)、法律(行政法、经济法等相近专业)专业毕业生。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3、生源地不限。
  (5)县发改委所属项目服务咨询中心共招聘3人(自收自支):
  其中农林水专业1人;工程建筑专业1人;财经专业1人。
  报名资格条件:
  1、2005年以来毕业且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农林水(农业技术、林业技术、水利工程等相近专业)、工程建筑(建筑技术、工程管理等相近专业)、财经(经济学、金融学等相近专业)专业毕业生。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河南省生源。
  (6)县政府信息中心共招聘3人(财政全供):其中网页策划、制作专业1人;编辑专业2人。
  报名资格条件:
  1、2007年以来毕业且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网页策划、制作(美术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技术等相近专业)和编辑(文秘、汉语言文学、新闻等相近专业)专业毕业生。
  2、网页策划、制作专业要求精通网页页面设计、熟悉多媒体编辑制作、能独立完成平面设计和网页架构,要求提供个人网页设计或FLASH等相关作品3件以上。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4、生源地不限。
  (7)县统计局所属能源调查中心共招聘5人(财政全供):其中经济管理专业1人;概率论与数学统计专业1人;统计专业2人;计算机专业1人。
  报名资格条件:
  1、2005年以来毕业且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经济管理(经济技术、经济学等相近专业)、概率论与数学统计(概率统计、社会经济统计、应用数学与计算科学等相近专业)、统计(宏观经济统计分析、工业统计等相近专业)、计算机(计算机技术、电子信息等相近专业)专业的毕业生和在平舆县已就业在职人员。
  2、在平舆县已就业的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4、未就业毕业生生源地不限。
  (8)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河南省蓝皮及皮革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蓝湿皮及皮制品检验人员3人(财政全供):
  报名资格条件:
  1、2005年以来毕业且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皮革检验、皮革化学分析(皮革化学与工程、应用化学等相近专业)专业的毕业生。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3、河南省生源。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0年11月8日——2010年11月17日。
  (二)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干部股(县政府一楼)。
  (三)报名办法: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持本人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以及2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和报考单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到报名点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同时现场进行信息采集,填写《平舆县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各拟聘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3:1的,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聘用职位。
  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总成绩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为闭卷方式
  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考务费收据于2010年11月19、20日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应试者须持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场作弊者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建立诚信档案,两年内不得报考平舆县所有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推荐考生使用《河南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备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内容
  一、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30分;
  二、专业知识70分(中文专业理论部分20分、写作50分)。
  (三)面试
  笔试成绩公示7日后,按1:1.5(四舍五入)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期满如有放弃面试的,空出名额不再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案于准考证发放前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考察,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具体工作由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核和政审方案组织实施。政审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聘用条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计划生育等情况。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审核与聘用审批
  考察合格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填写《事业单位初次招聘人员登记表》,并上报市人社部门备案。对公示期间反映出的问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安排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处理。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一年,上岗前,接受初任培训。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作人员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七、约束监督机制
  为维护招聘工作公正性,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违反招聘方案的应聘者,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八、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县2010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九、其它
  本方案由县2010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该领导小组另行公布。
  平舆县2010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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