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平舆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0-11-09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省财政厅、省监察厅〔2008〕19号文件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群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考试、考察等程序,公开招聘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县党群系统有关事业单位工作。
  二、各单位招聘计划、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名额:县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舆乡风》编辑部共招聘工作人员3人(所学专业为文秘、新闻、体美类)。中共平舆县委党校共招聘工作人员4人(所学专业为政治、文秘、经济、历史)。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平舆县生源或户籍的,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的在职或非在职人员(包括2010年应届毕业生)。在平舆县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大学生村干部”的考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报考县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舆乡风》编辑部工作人员的,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县委党校工作人员的,年龄应在28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在职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县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舆乡风》编辑部工作人员的,必须是中共党员;报考县委党校工作人员的,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和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优先录用;
  7、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处刑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
  3、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0年11月8 日——2010年 11月17日。
  (二)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干部股(县政府综合楼一楼)。
  (三)报名办法: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需持本人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到报名点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同时进行现场信息采集,并填写《平舆县2010年党群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各拟聘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聘用职位。
  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总成绩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的形式,笔试的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满分为100分。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于2010年11月19日至20日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应试者须持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场作弊者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报考平舆县所有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推荐考生参考《2010年河南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成绩经公示7日后,按照1:2(四舍五入)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有放弃参加面试的人员,空出名额不再递补。
  具体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案于准考证发放前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考察,空出的名额不再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具体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核和政审方案组织实施。政审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聘用条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计划生育情况等,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审核与聘用审批
  政审、体检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填写《事业单位初次招聘人员登记表》,并上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县党群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安排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处理。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一年,上岗前,接受初任培训。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合格人员,分别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八、约束监督机制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在招聘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违反招聘方案的应聘者,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九、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县2010年党群系统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十、其它
  本方案由县2010年党群系统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2010年党群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公布。
  平舆县2010年党群系统公开招聘部分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0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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