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卫辉市直事业单位招聘51人公告

2010-11-16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经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卫辉市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1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学历为国家统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2011年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岗位所需的报考条件,其中包括在卫辉市工作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干部、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河南省户籍。
  (二)报考条件
  1、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卫辉,具有良好的品行。
  (4)本科学历:2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5)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
  二、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这次招聘涉及到卫辉市交通运输局、林业局、环保局、农业局、规划局等16个职能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系全供事业编制,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1名。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招聘计划一览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6日至12月5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地点:卫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卫辉市友谊路物价局南邻)联系电话:0373—4488100。
  3、报名办法: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时需填写《卫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三份。需持毕业证、学位证(有要求时必须提供)、职业资格证(有要求时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就业报到证、2011年毕业的在校生须提供学生证、学院证明、就业协议书原件和两份B5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五张。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和有关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在职人员或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的学生的信息,务必在表中反映清楚。交纳考务费100元。
  特困家庭学生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应提供以下材料:农村特困家庭报名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镇特困家庭报名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所需的资格条件,卫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认定,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聘专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资格条件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工作人员填写《卫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按照单位,岗位(专业)分类造册登记。卫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二)考试:
  1、笔试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但可参考《河南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进行备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考完后,根据笔试成绩对参加考试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划分以1:3的比例确定人选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招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心理素质、职业素质等。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根据个人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加面试成绩50%)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报考专业职数,以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国家规定及卫辉市实际,在卫辉市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成绩加10分,须在报名时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国家计划内统招硕士研究生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博士研究生免于笔试、面试,优先考核聘用。
  3、体检:
  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
  4、考核:
  体检结束后,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并公布考核名单。考核采取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核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
  5、公示:
  根据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拟聘人员经公示7天后如无异议办理有关手续。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在同一岗位(专业)体检合格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成绩均在政府网站公示3天)。
  6、聘用: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要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根据豫人(2007)55号文《关于事业单位新近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新聘人员经鉴定后在卫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费用由单位负担。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
  三、相关要求
  报名信息输入微机后,不得变更任何信息,所有报名人员信息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组织领导与信息、查询
  公开招聘卫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在市政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需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卫辉市监察局监督整个工作过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方案规定,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卫辉市人民政府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卫辉市政府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卫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373—4488100
  附件:2010年卫辉市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一览表
  卫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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