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市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0-12-03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为加强事业单位队伍建设,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
  共招聘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中小学教师80名,其中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中小学教师60名。各职位招聘人数如下:
  1.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人。
  其中文秘类6人、法律类3人、农业类3人、财会类5人、经济类3人。(参照2010年河南公务员考试职位专业分类要求)
  2.中小学教师60人。
  (1)高中教师6人。其中数学1人、英语1人、政治1人、历史1人、地理1人、物理1人。
  (2)初中教师17人。其中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6人、生物1人、历史1人、地理1人、美术1人、音乐2人、体育1人。
  (3)小学教师37人。其中语文12人、数学11人、英语7人、计算机2人、美术1人、音乐1人、体育3人。

  三、报名条件及范围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年龄为27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要求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高中教师的,要求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初中、小学教师的,要求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其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在职人员报考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曾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0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马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文昌路806号)
  (三)报名办法:
  1.报名者在马村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jzmcq.com.cn)下载并填写《马村区公开招聘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或《马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报考区直事业单位的,报名时须本人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式1份;报考中小学教师的,报名时须本人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式1份。报名考务费72元(含信息采集及数码照相费)。
  2.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须专业对口。报考教师的,报考专业应与教师资格证登记专业一致。
  3.报名人数与拟招聘职位人数的最低比例为3:1;若达不到上述比例,递减该职位招聘人数,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者,该职位不再招聘。
  4、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2010年12月19日—12月21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持本人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六、招聘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0年12月25日上午8:30—11:00。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统一试题。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等科目。
  3.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
  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焦作籍生源大学生(提供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由省下派到我市各县市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提供焦作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的证明),笔试成绩加10分。
  每位考生只享受一项加分政策,笔试成绩加分不累计计算,拟享受加分政策者,请在报名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拟加分情况于2010年12月17日—12月23日在马村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jzmcq.com.cn)公示。
  4.2011年1月5日在报名点和马村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jzmcq.com.cn)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为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职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报考教师的,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采取说课形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报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过程中如有人不合格,依次递补。
  报考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报考教师的,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另行收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按报考职位1:1的比例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依次递补,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现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所聘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

  八、纪律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本简章的解释权归马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391—3941941\0391—3941943
  监督电话:0391—3956062
  附:
  《马村区公开招聘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马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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