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17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1河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考试大纲中规定常识判断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法律、政治、经济、管理、历史、自然、科技等方面知识的运用能力。以下是本站为参加河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考试的考生整理的政治常识。
政治常识主要来源于一些基本的理论知识以及当前多个领域内的政策、热点等内容。具体内容涉及: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当代国际经济与政治、我国的各项制度、政策、以及最新时事等。这几个部分的内容广大考生在大学阶段已有学习,但行职测验在这方面的考查要求与大学阶段的考试侧重点有所不同,大学阶段的测试属于基本理论、观点、概念方面记忆性的考查;而行职则属运用这些概念、观点等分析实际问题的运用性的测试。不能单纯地依赖考前的死记硬背,突击复习,而要在平时生活中做个“有心人”,多多关注、积累这方面的内容,并且要善于思考各种社会问题。
一、哲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1.世界的客观性
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人们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活动,要以承认自然的客观性为前提,社会及其发展规律是客观的。
2.人的意识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
意识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反映,意识能反作用于客观事物,不同的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起着不同的反作用。
3.人具有主观能动性
人具有能动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人们可以并且能够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实践去探索、认识并掌握客观规律。
4.物质和意识的关系: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
5.联系的普遍性:事物的联系是普遍的、客观性。
6.运动和发展:一切事物都处在运动变化中,一切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