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申论热点:公众的安全感

2011-01-19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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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足球打假反赌,一批“大鱼”落网,到扫黄风暴席卷,“天上”重回“人间”;从世博、亚运安保,筑牢“护城河”,到力保校园安全行动,当好“护卫天使”……过去一年,时时闪动金盾,处处照耀警徽。人民网近日推出“2010十大公安‘给力’行动”,让人看到公安工作不是“浮云”,是相当“给力”。
  “给力”的公安工作,能给人以安全感,也正源于此。当接送孩子时看到警车在学校门口巡查,当取钱时抬头看到取款机上方的防骗提示,当看到民警深夜还在街头查酒驾……正是这些点滴细节,让我们能够放心地把孩子送进学校,让我们能安心地把钱款汇给亲人,让我们能轻松地在街头漫步;正是这点滴细节,让我们时刻能感受到身边有强力的保护,让我们能建立起对公安工作的信任,产生弥足珍贵的安全感。
  实际上,“给”的不仅是“力”,更是公众的安全感。所谓的安全感,是因为外部环境而产生的一种内心感觉。正因给力的公安工作,才有了良好的社会秩序,才有了公众对外界的掌控感和可预期感,也才有了放心、舒心的安全感。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专家点评
  公众是否有安全感,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作为一种主观的心理感受,安全感首要的前提是“信任”。如果没有对社会管理者的信任,谈何放心、舒心。我们看到,“严打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暴力犯罪、涉枪涉爆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等违法犯罪,可以说是公众最痛恨什么犯罪,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哪里治安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哪里。正是这样的决心和态度,让公安工作能取信于民,也才让公众的安全感有了坚实的基础。
  也要看到,在“权利时代”,公众已不仅仅是作为一个整体存在,还是一个个具体的个人。每个人都从眼见耳闻中进行判断,在安全感的取得上,同样如此。不管工作总结出现了多少激动人心的数字,也不管这些数字背后凝聚了多少人的心血和汗水,安全感只能来自每个个人的切身感受。
  “给力”的工作,也是时代的要求。细览人民网所列举的“十大”,可以看到,很多针对的是当前出现的新情况:电信诈骗可谓“新型骗局”,跨境诈骗更让人防不胜防;假发票造成财务管理的混乱,损害到公众的利益;酒后驾车也是机动车近些年来迅速增长带来的新问题……没有强烈的敬业精神,没有创新的工作方式,难以做好这些“必答题”。而公众也正是在这样与时俱进的工作举措中,感受到公安工作的贴心与效率。
  实际上,公安工作还有很多“给力”的地方。技术的更新、社会的变化,让公安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复杂,同样也让公安工作的手段更丰富。这些新技术手段的运用,同样可以让公众去除疏离感、惶恐感,得到权威感、安全感。
  给群众以安全感,是公安部门的职责。公权力来自公众的赋权,而公众之所以让渡部分权力,正是因为集合起来的权力,能提供个人需要却又无法拥有的公共产品,比如良好的社会秩序,比如内心的安全感。公安部门的“给力”工作,不仅是职责所在,也是最基本的行政伦理;公众的安全感,不仅是公众的心理需求,更是公安部门存在的原因。愿公安部门工作更“给力”,公众的安全感也更丰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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