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国际经济
2011-03-15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1、东南亚国家联盟
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1967年8月7~8日,印度尼西亚、泰国、新加坡、菲律宾四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曼谷宣言》,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
成员:10个(截至2009年底),文莱(1984年)、柬埔寨(1999年)、印度尼西亚、老挝(1997年)、马来西亚、缅甸(1997年)、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1995年)。
观察员国:巴布亚新几内亚。
候选成员国:东帝汶。
首脑会议是东盟最高决策机构,由东盟各国轮流担任主席国,负责召集。主席国外长担任东盟常务委员会主席,任期一年,负责主持常务委员会工作。
东盟“10+3”会议是指东盟10国领导人与中国、日本、韩国3国领导人举行的会议。会议是东盟于1997年成立30周年时发起的。
2、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简称APEC)成立于1989年,是亚太地区最具影响力的经济合作官方论坛。
合作方式:APEC采取自主自愿、协商一致的合作方式。所作决定须经各成员一致同意。会议最后文件不具法律约束力,但各成员在政治上和道义上有责任尽力予以实施。
21个成员国:亚太经合组织开始有12个成员国,即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西兰、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美国;九十年代又吸纳了9个成员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1991年加入,1997年7月1日起改名为中国香港)、中国台北、墨西哥、巴布亚新几内亚、智利、秘鲁、俄罗斯和越南。
3个观察员:东盟秘书处、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和太平洋岛国论坛。
会议形式: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部长级会议、高级官员会议和委员会、分委员会及专家工作组会议。基本的工作方式是领导人推动、部长指示、高官执行和委员会操作。秘书处负责经合组织的日常工作。
3、欧洲联盟
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简称EU,总部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是由欧洲共同体(European Community,又称欧洲共同市场)发展而来的,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荷卢比三国经济联盟、欧洲共同体、欧盟,其实质是一个集政治实体和经济实体于一身、具有世界影响的区域一体化组织。1991年12月,欧洲共同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欧洲联盟条约》,通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1993年11月1日,《马约》正式生效,欧盟正式诞生。
1999年1月1日起欧元在奥地利、比利时、法国、德国、芬兰、荷兰、卢森堡、爱尔兰、意大利、葡萄牙和西班牙11个国家开始正式使用,并于2002年1月1日取代上述11国的货币。
欧共体创始国为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六国。
截止到2009年1月共有27个成员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爱尔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瑞典、芬兰、马耳他、塞浦路斯、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罗马尼亚、保加利亚。
4、世界贸易组织
世界贸易组织的前身是关贸总协定,是1947年签署成立的,当时成员由23个国家组成,世界贸易组织(WTO)简称世贸组织,它是根据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达成的《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于1995年1月1日建立的,取代关贸总协定(GATT)。它是对各成员之间经济贸易关系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监督、管理和履行的正式国际经济组织,它与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已成为当今世界多边经济体系的三大支柱。就其对世界经济和贸易发展产生的影响与现有的职能和协调范围而言,它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经济联合国”。
5、世界贸易组织基本原则
(1)非歧视原则。
(2)自由贸易原则。
(3)透明度原则。
(4)互惠原则。
(5)灵活性原则。
6、汇率的主要标价方法
(1)直接标价法。它是用一个单位的外国货币作为标准,折算为一定数额的本国货币来表示的汇率。我国和国际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直接标价法。我国人民币汇率采取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中国人民银行根据银行间外汇市场形成的价格,公布人民币对主要外币的汇率。
(2)间接标价法。它是用一个单位的本国货币作为标价,折算为一定数额的外国货币来表示的汇率。英国一向使用间接标价法。
7、人民币升值的利与弊
(1)人民币升值的利:
①人民币升值使中国消费者能够买到价格便宜的进口商品;
②人民币升值使企业进口商品可节省一笔费用;
③人民币升值使中国老百姓手中的财富更加值钱。
(2)人民币升值的弊:
①人民币升值导致出口商品价格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减弱,出口贸易更加困难,加大国内就业压力;
②人民币升值使外商在中国市场的实际购买力受到损失,影响外来投资;
③人民币升值使我国外汇储备贬值。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