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2011-06-02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我厅直属单位编制空缺情况,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和有关文 件精神,经批准,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所属4个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名。结合工作需要,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学历及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及资格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环保事业,服从组织安排;
4、身体健康;
5、年龄及所学专业、学历符合应聘职位的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4、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不良信用纪录的;
6、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方式及工作程序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实施。主要程序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
(二)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a.hrss.gov.cn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上发布,发布时间为2011年6月1日— 6月10日。
(三)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1日— 6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其中4日、5日、6日三天休息)。
(2)报名地点: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人事处(地址:郑州市金水路与东明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
2、报名要求
(1)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交验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者,填写《河南省环保厅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3张。
(2)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考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
3、资格审查
(1)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资格。
4、准考证发放
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统一编号,人事处组织发放。
(四)考试、体检、考核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环保专业知识),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博士不参加笔试考试,直接参加面试考试。
2、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选将在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进行公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的,按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均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4、考核:考核工作由河南省环保厅组织进行。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招入。对考核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5、公示:对拟聘人员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应聘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人员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要求
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咨询电话:0371—66309072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监督电话:0371—69690289)
附件:河南省环保厅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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