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11-07-12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专业、条件
详见推荐《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1、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方向)和学历学位等条件,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
2、国民教育系列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本、硕(博)专业相近),二本以上院校毕业,符合学校引进专业要求。同等条件下, “211”以上重点大学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3、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博士年龄可放宽到40岁以下。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请于2011年7月10日—7月17日在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页下载并填写《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连同其它应聘材料一并发送到yzrsc163@163.com邮箱。7月18—19日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地点:医专人事处(学校综合办公楼二楼)。
现场确认提供以下证件或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研究生两个阶段的成绩单、拟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原件当面验证后即归还本人)。
3.资格审查
由商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学校人事处共同负责对报名者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确认报名资格有效,可以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 + 试讲面试)招聘方式。
1.笔试:
(1)笔试由学校和商丘市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组织,根据专业岗位设定的考试科目进行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2)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主要考察应聘者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笔试后各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考试时间:2011年7月22日上午9:00在商丘市人才交流中心三楼教室进行理论考试。
2.试讲、面试
根据考试成绩和报考专业类别,按拟聘用专业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试讲人员,主要考察应聘者组织教学、逻辑思维、仪表教态、语言表达和板书水平及教学效果等。试讲限时15分钟,占总成绩50%。前10分钟为专业知识讲解,后5分钟为专家提问及应试答辩,分值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临场应变能力、沟通能力等综合素质。试讲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60分以下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和报考专业类别,按拟聘用专业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同一专业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实行人事代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370—3270084
附件:1、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教师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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