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务员面试热点:网权制约

2012-07-13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2年河南公务员考试预计在8月中旬开始,据河南公务员考试专家多年来的统计发现,多数考生闯不过面试这道难关,原因是除了与考官面对面的交流会显得紧张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面试无法演练,现河南公务员考试(http://www.hngwy.org/)专家精选面试模拟题供考生参考练习,怯场的考生可在家中或者找朋友一起自行练习,考生也可参考2012年河南公务员考试复习教材
  例题背景
  在当今社会中,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和互联网的广泛应用,网络已孕育出一股能够影响社会方方面面的强大力量,而这一力量的拥有者网民也开始逐渐作为一种新生力量登上社会舞台。网络的力量在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积极意义毋庸置疑,但必须正视的是,由于这种力量过分强大和制约的缺失,其所带来的消极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网络暴力、网络侵权时常冲击着社会稳定与正义的基石。
  如何制约网权的滥用,谈谈你的看法。
  河南公务员考试专家解析
  网权是种力量巨大且缺乏约束机制的新权力,是信息领域的新“王权”。网民权力的所有者网民在享受着网络所带给他们的巨大快感时,势必会对限制网权的做法产生强烈的抵触态度,加上网民群体人数众多且掌握着网络的舆论导向,所以,对网络的规制显得尤为困难且非常必要。
  一.应强化对网权运用者网民的有效管理。由于网民在网络上的言论自由受法律保护,且他们在网络上关注的事情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民众关注的焦点,因此,对于网民在互联网上的各种活动,只要不构成危害,不应予以限制,而应采取区别对待,重视监督,以疏为主,疏堵结合的方针,在保证社情民意畅通表达的前提下,防止网络暴力和网络侵权事件的发生。
  二.对网民权力行使过程的各环节进行监督、约束。应当肯定网权在民声汇集表达、舆论监督方面的积极意义。对网权运行环节的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构建网权健康行使的程序机制,保障网权运行更加规范合理,使之更好地为经济、社会管理服务。
  三.通过控制保障网权生效的物质条件来实现对网权的制约。由于保障要素对网权具有支撑性,控制了它就能制约网权的滥用。对网权物质保障的控制除了包含对传统保障要素(如经费)的控制外,还应加强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领域的科研力度,从技术上实现对网权监督和约束。
  四.在网权的授予环节,对其正当性及内容进行控制。由于网民权力属于自然形成,其存在的正当性及作用范围尚未得到法律明确授权,因此,可通过制定法律的方式,对其存在及运行的正当性及功效范围进行界定,将这一新型权力置于法律的框架内。
  五.通过发挥其对网权的反作用实现对网权的制约。网权的对象即网民权力结果的承受者,对网权的反作用包括合作与制约两方面。就制约角度而言,表现为预防网民权力的滥用,抵抗网权的违法行使;就合作方面而言,表现为促使网民权力合法地行使,促使违法、不当行使的网权得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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