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务员考试网:常识之民法学8
2012-07-31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2年河南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预计在8月,可是现在都7月底了,河南公务员考试公告至今未出,许多考生都在疑惑,近期登陆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的人数暴增,请考生耐心等待,届时会第一时间公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网编也努力从各种途径获悉河南公务员考试相关事宜,现特汇总公布如下:
全省2012年计划招录公务员4955人
其中,省直机关89人,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684人,省属监狱、劳教系统371人,省辖市直机关470人,县(市、区)直机关705人,乡镇机关1956人,全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80人(其中省直单位65人、省辖市直单位316人、县(市、区)直单位99人)。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200人,与全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合并进行。整个招录计划中,有310个职位面向我省招募的“大学生村干部”和“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拿出72个职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录。
今年与往年相比招录人数明显增多,主要原因是扩大了乡镇机关公务员招录规模。上一轮机构改革后,规定乡镇机关工作人员连续5年只减不增,全省乡镇机关普遍人员缺口较大、队伍结构不合理。为解决此问题,今年按乡镇行政编制空缺数额30%的比例招考公务员,全省乡镇机关共计划招录1956人,较去年增加1500多人。
根据往年的公务员考试大纲:常识判断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法律、政治、经济、管理、历史、自然、科技等方面知识的运用能力。下面河南公务员考试网(www.hngwy.org)整理了民法知识供广大考生参考。
精选例题
1.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放弃继承与放弃受遗赠可采取的行为方式是()。
a放弃继承既可采明示方式,也可采默示方式,放弃受遗赠亦如此
b放弃继承只能采明示方式,放弃受遗赠亦如此
c放弃继承只能采明示方式,放弃受遗赠则既可采明示方式,也可采默示方式
d放弃继承既可采明示方式,也可采默示方式,放弃受遗赠只能采明示方式
2.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下列发明创造中不能授予专利权的是()。
A.饮料的配方
B.转基因大豆的生产方法
C.疾病治疗仪的制造方法
D.疾病的预防和治疗方法
3.甲创作一小说已发表;乙经甲同意,将该小说改编成戏剧剧本,也已发表;丙表演该戏剧并由丁音像公司制作成录像制品出售,丁应()。
A.只向甲付酬
B.只向乙付酬
C.只向丙付酬
D.向甲、乙、丙付酬
4.买卖合同不属于()。
A.双务合同
B.不要式合同
C.有偿合同
D.实践性合同
5.根据代理权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将代理分为()。
A.法定代理、指定代理与委托代理
B.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
C.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
D.显名代理与隐名代理
河南公务员考试专家解析
1.【答案】C
【考点分析】知识点是放弃继承和放弃受遗赠行为的形式。
由于继承、受遗赠都是单方行为,法律直接规定其行为表示形式的效力。对此,我国《继承法》:“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法律之所以对继承和受遗赠规定不同的行为方式,主要因为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在法律上的地位不同。
2.【答案】D
【考点分析】知识点是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不属于发明创造的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允许授权范围的,都不能授予专利权。
根据《专利法》:科学发现(非发明);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普及人类);动物和植物品种(普及人类);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其中,植物和动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获得专利。
依此规定,A、b、C分别属于产品的方法发明,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范畴。只有D项相当于专利法规定的“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尽管把“诊断”改为“预防”,也同样不能授予专利权,故该项符合题意。
3.【答案】D
【考点分析】知识点是著作权和著作邻接权中的获得报酬权。创作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是原作品的著作权人;乙征得同意取得甲作品中的改编权,享有改编剧本的著作权;表演他人作品的,应当征得剧本著作权人的同意,表演者对其所作的表演享有邻接权,邻接权人有许可他人制作录音录像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因此,《著作权法》: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第40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
【考生注意】该题旨在考察考生对原创作品著作权的理解,只要以不同形式使用原创作品,就需要向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该问题第一次出现,以后可能还以此种方式出题。
4.【答案】D
【考点分析】知识点是买卖合同的特征。在合同法中,买卖合同是有特定含义的,其本质特征是转移物的所有权,对方支付价款。其转移的标的物一定是物,如果是技术,按照技术转让合同处理,不属于买卖合同。
在备选答案中,明显不属于买卖合同特征的就是D项,买卖合同当事人一经约定,合同对当事人即产生法律效力,而不是等到实物交付。故正确答案是D项。
5.【答案】A
【考点分析】知识点是代理的种类。代理权产生根据不同是划分代理种类的基本标准。这也是我国《民法通则》第64条明确规定的。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指定代理和法定代理,其划分标准是代理权的来源。正确选项是A。
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是滥用代理权的行为,不是一种代理类型,故B项不符合题意。
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是根据代理人是否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活动,代理后果是否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为标准划分的代理类型。
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是根据代理人和第三人进行民事活动时是否显示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划分的。隐名代理是不显名被代理人名义的代理,其与间接代理有近似之处,但隐名代理是大陆法系的概念,间接代理是英美法系的概念。我国《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的代理是直接代理和隐名代理。《合同法》第402、403条规定的是隐名代理。很多学者认为,合同法规定的隐名代理也属于间接代理。而间接代理关系还可适用于行纪合同。也有的把隐名代理完全等同于间接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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