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开封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招聘人员100名
2012-08-15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更好地保障公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安办)决定在全市聘请100名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开展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河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ngwy.org/)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聘请范围和条件
(一)聘请范围
全市市区范围内符合聘请条件的社会群众。应聘人员可以是普通消费者,也可以是关心食品安全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包括教育、卫生等领域基层人员及食品生产经营者。
(二)聘请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
2. 关心食品安全工作,热心社会监督工作,有较强的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和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
3. 自愿参加、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实事求是、热心公益,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4. 身体健康,符合社会监督员工作要求;
5. 目前在职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人员除外。
二、聘请人数和聘期
(一)聘请人数
全市市区范围内聘请100名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其中,五个区每区10名,共50名;人大代表10名;政协委员10名;社会各界基层人员20名;食品生产经营者10名。
(二)聘期
社会监督员聘期为三年。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8月13日-8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1、符合聘请条件者,可由单位推荐报名,也可自荐报名。
2、符合聘请条件并有意参与此项义务工作的人士,请到开封人民政府网或开封网下载《开封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资格审查表》(见附表),并填写好相关内容后,持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相片两张,在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内直接到各区食安办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前最好事先进行电话预约。
3、也可以填写《开封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资格审查表》后发送电子邮件到kfssab@163.com邮箱进行网络报名,通过网络报名初审入选人员须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有关证件到现场进行身份确认。
四、社会监督员的职责、义务和权利
(一)职责
1、协助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情况;
2、反映社会和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情况实施监督;
3、举报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餐饮服务等环节存在的违法行为,提供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的线索;
4、协助、配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二)义务
1、积极参加各级食安办召集的社会监督员会议以及组织的相关活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2、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向各级食安办反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协助食安办和有关监管部门调查、核实所反映的问题;
3、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泄露与行政执法有关的活动内容。
(三)权利
1、参加相关食品安全会议;
2、查阅有关食品安全的文件和资料;
3、接受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4、对所参与的监督事项具有知情权和建议权。
五、其他
(一)报名人员经甄选审核符合条件后,由市食安办颁发开封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聘书和监督员证。
(二)成立监督委员会,对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进行统一管理;
(三)社会监督员工作属于社会志愿服务,属社会公益活动,无报酬。市食安办对做出显著成绩的社会监督员或举报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有功人员将采取一定方式予以表彰奖励。
(四)本通告内容由市食安办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开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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