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工业贸易学校2013年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规定,郑州工业贸易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其中硕士研究生1名、本科生6名)。结合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序号 |
招聘专业 |
招聘
人数 |
要求 |
1 |
水文地质(地下水科学、水文水资源工程地下水方向) |
6 |
择业期内和2013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
2 |
地质工程(岩土钻掘、岩土工程、地下工程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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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球物理应用(地球物理探矿、地球物理勘察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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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地质(地质调查与找矿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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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宝玉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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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人力资源 |
1 |
择业期内全日制本科高校毕业生 |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的其它要求。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l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hnbys.haedu.gov.cn)和学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13年2月 22 日至3月 2 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校联系。
联系人:孙 贤
联系电话:0371—67938076
地点:郑州市中原中路31号
为方便应聘者报名,提高公开招聘工作效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进入“河南省教育厅省属大中专学校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 2月 25 日至2013年 3 月 2 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招聘学校对应聘者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由招聘单位及时告知应聘者。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要关注应聘学校的网站,了解应聘学校有关招聘信息和要求,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2013年毕业生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学校的招聘。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合格人数与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低于3:1的,相应缩减该招聘岗位人数。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等),均在省教育厅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学校要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包括考试的时间、地点、范围、评分标准、权重、成绩等,并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应聘者及时登录学校网站查询相关考试信息。
1、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竟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满分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在省教育厅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用人单位网站上公布。
2、面试(试讲、实际操作等)。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可采取试讲、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试讲由用人单位负责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科研、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和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课件制作水平等。
面试结束的当天在用人单位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或正在接受审查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2013年毕业生,待毕业后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对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和成绩,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六)公开招聘时限
本次公开招聘自网上报名结束之日起,时限两个月。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371-69691977(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89(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河南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