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洛龙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员的方案
为确保市区两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成后的正常运行,根据《洛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抓紧落实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员相关工作的通知》(洛城管委【2012】7号)文件有关规定,洛龙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员94名。聘用人员实行人力资源劳务派遣。依据相关规定,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洛龙区纪委、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的全程监督下,委托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洛龙区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员94名。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18至40周岁(1973年1月20日至1995年1月20日期间出生);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综合考核和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洛龙区招聘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员报名表》一式2份,相关报名材料复印件附报名表后。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30元。
1、报名时间
2013年 2 月 28 日至 3 月 6 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
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西工区凯旋西路29号建设大厦东座14楼A02室)。
3、提交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⑴有效身份证;
⑵毕业证;
⑶就业报到证(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盖章;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⑷已就业人员另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⑹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
⑺其他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满分100分,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网(www.lylwpqzx.com)进行公示,请届时登陆查看,面试成绩并列时可同时进入体检。
(三)体检
根据聘用计划,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由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职位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政审对象。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程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网站(www.lylwpqzx.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3年劳动合同。单位负责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待遇:1240元/月,包含个人社会保险部分。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由洛龙区纪委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79-62209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