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河南选调生招考公告
2013-07-02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各省辖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人事局、编办、财政局、教育局,省管各普通本科院校:
从普通高等院校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是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素质、巩固党的基层政权、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今年,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精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继续从高等院校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和我省有关做好选调生工作的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标准,保证质量,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有组织管理能力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挑选出来,放到基层进行培养锻炼,并不断探索选拔、培养、管理、使用的新途径、新方法,努力形成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的良好机制,为各级机关选调公务员、为各级后备干部队伍提供丰富的人才资源。
二、选调数量和资格条件
今年计划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235名,其中,本科生、硕士研究生200名,博士研究生35名。选调对象为2006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定向委培生除外),主要是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并注意选调女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具体选拔条件是: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积极进取、奋力拼搏的良好精神风貌。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遵纪守法,表现优秀,有吃苦奉献精神,志愿到基层工作。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博士研究生应符合报考省辖市的选调专业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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