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市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3-07-31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和市编办同意,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和市委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机关工作人员9人(其中全供事业工作人员占2人),市委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
  二、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同志,清正廉洁。
  (二)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或熟悉法律、财会等相关知识。
  (三)报考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3日以后出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报考市委办公室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计算机类专业。
  (五)报考行政岗位的,应是三门峡市范围内的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报考事业岗位的,应是三门峡市范围内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愿意到事业岗位工作的也可报考。
  (六)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含)以
  上等次。
  (七)中共党员(报考市委办公室的政治面貌可以为共青团员)。
  (八)身体健康。
  尚在试用期内的,省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满3年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三门峡市电视台、三门峡日报、三门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三门峡廉政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需经单位同意,填写《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或《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彩色1寸照片6张(报名表贴2张),以及单位证明(内容包括是否同意报考及其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工作经历、是否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全供事业编制人员身份)1份。
  报名表(推荐)在三门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三门峡廉政网进行下载,或到报名地点领取。
  报名时间为2012年8月13日至8月16日,报名地点设在市纪委干部室(市委办公大楼107室)。
  通过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人员于2012年8月20日凭身份证和报名序号到市纪委干部室(市委办公大楼107室)领取准考证。
  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原则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将相应核减拟选调人数。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基础知识水平和公文写作能力。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8月25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参加考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思想观点、逻辑思维、口头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试人员总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若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年月不符,以档案记载为准)。
  (六)确定人选
  综合报考者成绩和考察情况,经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七)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三门峡廉政网、三门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期为7天。
  (八)实行试用期及办理调入手续
  对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察称职者办理调入手续。
  四、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凡有作假、虚报或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2928308、2928306
  中共三门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三门峡市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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