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省考试录用公安机关高速交警报考说明(四)

2013-08-07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人数的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其中拟录用职位人数在10名以上(含10名)的,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拟录用职位人数在10名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根据职位需要,报考计算机与电子通信类职位的,在面试时加试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加试专业知识的面试成绩为结构化面试成绩×60%+专业知识加试成绩×40%。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