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公安机关考生面试公告

2013-08-13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2010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公安机关职位面试工作方案》,现就报考公安机关职位考生面试资格确认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确认的范围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录职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人员名单见附件1)。对于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所造成的空缺,将按照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定于2010年9月11日进行。截至9月11日19时未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递补考生的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定于2010年9月13日进行。
  凡进入面试资格确认范围的考生请按照本人报考职位所在省辖市公布的地点(见附件2)参加面试资格确认。递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由省辖市人事局、公安局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三、面试资格确认须携带的证件
  按照招录公告规定的各职位招录对象的条件:
  (一)招录对象是高校毕业生的,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报考第二学位的考生同时带学位证)参加面试确认。
  (二)招录对象是退役士兵的,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毕业证、退伍证以及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身份证明(附件3)、已就业的退役士兵同时须持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面试确认。
  (三)招录对象是志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报考第二学位的考生同时带学位证)以及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的服务证书(其中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须持省辖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工作证明)参加面试确认。
  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一寸白底彩照2张,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四、注意事项
  根据招录公告,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录过程,请各位考生信守诚信承诺。以上情况,如有疑问,可咨询报考职位所在省辖市公布的咨询电话,也可向省公安厅咨询。电话:0371-65882083。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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