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入伍可直接选拔为军官

2013-08-13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昨日,省征兵领导小组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今冬我省征兵对男女青年应征报名的具体条件,以及惠及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的优惠政策和补偿学费标准等。同时,从即日起,男女青年应征报名工作也在全省展开。
  女兵征集按高考原始分数排序
  今年我省女兵征集采取省、市两级征兵办组织的办法,在全省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应征女青年于10月25日18时前,登录国防部女兵征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报名,各级征兵办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截止后,10月26日,网上报名系统对应征女青年学籍及高考原始总分数进行自动审核,网上报名系统自动以应征女青年户籍所在地为单位,根据不同学历类型,按照高考原始总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别选择6倍征集任务数的初选预征对象。
  高校毕业生参军每学年补偿学费最高6000元
  今冬征兵,为鼓励大学毕业生报名应征入伍服,在国家优惠政策基础上,我省推出了一些优惠政策。优先批准大学毕业生入伍,在县(市、区)范围内体检政审合格的非农业户口男青年中,大专以上毕业青年未全部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凡初审合格的城镇大专以上、农村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男青年,要敞开报名,全部确定为预征对象,全部安排进站体检。在外就读、务工的男性应届毕业生、大学毕业生,在体检结束前,县级兵役机关将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安排其上站体检,不受上站体检数量限制。
  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对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每名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各地公安部门依据退出现役高校毕业生所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其办理从原籍到工作所在地的户口迁移手续。北京、上海等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农业户口大学毕业生按照非农业户口征集,不列入非农征集比例,定兵时据实统计,由征兵办和民政部门共同审核后,单独发放《优待安置证》,退役后享受城镇退役士兵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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