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门槛”激发公务员考录“虹吸效应”
2014-09-29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对艰苦边远地区招考公务员给予政策倾斜,为改进公务员考录工作、实现人才资源优化配置提供了制度遵循和政策依据。
从多年来公务员考试的情况来看,“冷热不均”的现象一直存在。据报道,2014年公务员考试中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数之比约为25.2:1,有些职位的竞争比例超过1000:1,竞争非常激烈;而部分职位主要是一些艰苦边远地区的基层机关的岗位,报考人数比较少,甚至有的岗位出现无人报考的现象。
之所以出现这种公务员报考“冰火两重天”,固然与公务员职位的社会地位、福利待遇、工作环境条件、发展前景有关,反映出市场规律在人才资源配置中发挥作用,是考生基于个人判断进行职业选择的正常结果。但不可否认,在岗位条件设置上,由于没有区分发达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的差别,在准入时简单地“一刀切”,必然导致“一江春水向东流”,出现“孔雀东南飞”现象。这就造成有的地方“千军万马挤独木桥”,而有的地方“门前冷落车马稀”。
应该说,推动一个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关键在人。在我国,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差距拉大、贫富悬殊已是不争的事实,由此产生一种“不良循环”。一方面,由于经济发达地区收入高、条件好、环境优,人才聚集越来越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越来越强;而对艰苦边远地区来说,招不来人、招来后又很快流失的问题十分突出,进一步加剧了地区发展的不平衡。可见,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特别是促进艰苦边远的快速发展,就要扭转这种“人往高处走”的趋势,加速落后地区人才的积累。
正因如此,加快艰苦边远地区人才引进的力度,就要从创新吸引人才的机制入手,通过采取“特殊政策”,提高艰苦边远地区的人才吸引力,形成公务员考录水往低处流的“虹吸效应”。这次出台的公务员考录新规,从适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进入门槛、扩宽基层公务员来源渠道、保持基层公务员稳定、加强基层公务员考录工作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其目的就在于使公务员考录政策更加科学灵活地适应实际需要,更加有利于缓解艰苦边远地区县乡公务员岗位“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
当然,降低门槛不等于没有门槛,政策倾斜不等于原则倾斜。实施公务员考录新规,要坚持依法考录、凡进必考的原则不动摇,不得简化考录程序。要严格控制降低进入门槛政策的适用范围,艰苦边远地区的界定和职位资格条件的设置要实事求是、科学规范、从严把握。要坚持全程公开透明,体现公平正义,避免“萝卜招聘”“内部圈定”,增强公务员考录工作的公信力。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好干部标准,加强对考生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的考察,防止降格以求,真正把立志奉献、扎根基层的优秀人才招录进来,为加快艰苦边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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