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2008]114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名,其中博士9名,硕士11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河南城建学院坐落在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白龟湖畔,是河南省唯一一所以工科为主,以“城建”为特色的省属本科高校。2012年被国家教育部命名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高校”,是河南最具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河南省最具公信力的十大教育品牌,2013年荣获河南高等教育质量社会满意院校称号。
学校占地面积1730亩,现有在职教职工1072多人,其中专任教师866多人,教授80人、副教授256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77.7%。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9591人。学校设有土木学院、市政学院、建筑学院、能源学院、管理学院、测绘学院、交通学院等18个学院,有52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管、理、文、法、经、农、艺等八大学科门类。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人事、教务、纪检、宣传和各学院(部)的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等工作,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9名博士、11名硕士。详见附件:《河南城建学院2014年二批次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2、2013、201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博士招聘岗位:第一学历原则上应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7、硕士招聘岗位: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8、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城建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批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河南城建学院(http://www.hncj.edu.cn)网站发布。发布时间2015年1月6日至1月14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河南省属大中专学校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28)或河南城建学院网站(http://www.hncj.edu.cn),进入“河南城建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1月8日至1月16日。
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我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刘伟敏、郑化浦
联系电话:0375—2089083、2089192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在参加笔试前,须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及资格核查,届时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的纸质版;
2、相关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获奖证书、论文等科研成果以及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的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严禁弄虚作假,一旦查实资格不符或不实,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答辩和实际操作等),均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方式为试讲和答辩,根据专业特点,面试内容还可以包含实际操作等。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其中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师素养、教学水平和专业技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学术水平及发展潜质等,实际操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实践操作能力。
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成绩及排名。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通过资格审查后不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则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的成绩视为零分。
招聘博士的岗位,不受以上比例的限制。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5—2089083、2089192
监督电话:0371-69691977(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附件:河南城建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