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博士,有意者请将个人资料以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原文如下——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博士公告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位于河南省省会郑州市,学校始建于1963年,隶属于河南省财政厅,业务上由省教育厅领导,是河南建校较早的一所财经类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面向河南、江苏、吉林等18个省份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专科生8000余人。学校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先后与德国北黑森应用技术大学、美国韦伯国际大学等国外知名高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2013年与郑州大学联合举办会计专业本科教育。
学校现设有财政税务系、会计系、对外经济贸易系、金融系、工商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工程经济系、法律系、文化传播系、外语系、韦伯国际学院、社科部、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等14个教学单位,开设有财政、税务、会计、金融、工商管理、工程造价、电子商务、法律、英语、装潢艺术设计等44个专业(含专业方向),涵盖了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工学、文学、艺术学等六大学科门类。现有5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教改试点专业和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4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6门省级精品课程。
学校坚持把提高育人质量放在突出位置,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工作取得显着成绩,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考生第一志愿上线率、毕业生就业率、“专升本”升学率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学校现已被列入河南省“十二五”本科院校设置规划。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招聘条件及待遇如下:
一、招聘条件
财经类各专业及建筑、法律、计算机、英语、艺术等专业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强教学和科研能力,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二、主要待遇
1.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费5万元;
2.配备笔记本电脑1台;
3.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内聘为教授,校内酬金享受教授待遇,无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内聘为副教授,校内酬金享受副教授待遇,享受教授、副教授待遇的期限最多5年,期间晋升到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享受晋升后的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4.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另发放博士津贴2万元/年;
5.提供住房补贴1500元/月,发放期为3年;
6.对优秀博士和紧缺专业的博士实行一人一议,待遇从优。
三、联系方式
有意者请将个人资料以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地址:郑州市郑开大道与康庄路交叉口
邮编:451464
联系电话:0371-85305817;0371-85305828
电子邮箱:czrsczp@126.com(邮件主题格式为:高校人才网+姓名+专业+博士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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