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报考条件
2015-04-29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工作预计8月份启动,公告中会规定招录培养方式、招录培养计划、招录对象、报考的资格条件、招录程序及办法和培养、管理与使用。
2015年河南政法干警招录报考条件(历年来河南政法干警招录报考条件变化不大,考生可参考2014年的)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符合报考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的基本条件;
2、报考面向退役士兵职位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报考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27周岁以下;报考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职位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至35周岁,其中培养专业为公安特警方向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至35周岁;
3、具有正常履行人民警察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培养专业为公安特警方向职位的,还须符合招录公安特警的有关规定;
4、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其中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
5、具备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拟招录职位。
报考河南政法干警考试的要求不是很高,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可以报考,历年来河南政法干警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教育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可参考2015年河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所在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迁入录取学校。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应严格遵守院校各项规章制度。对于合格毕业学生,培养院校应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审批手续,按照《新录用国家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试点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方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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