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加强高龄农民工社会保障

2015-05-19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现在的申论考试对于考生的能力要求越来越高,不再是靠简单的抄抄编编就能得高分的时代了。如何应对越来越复杂的申论考试,河南公务员考试网认为,首先要掌握热点话题。河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ngwy.org/)整理了一些申论热点供考生参考。考生可结合2015年河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
  加强高龄农民工社会保障
  【背景链接】
  2015年4月29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在2.73亿农民工里面,50岁以上的占到了17%,即4600万。其中,建筑业是高龄农民工存在较多的行业。媒体将50岁以上的这一类农民工群体称为“高龄农民工”。
  2015年,高龄农民工“靠吃肉维持体力”甚至“染发躲避身份检查”的媒体报道,也引发了社会极大关注。
  【标准表述】
  [政策理论]
  《十八大报告》在社会建设中指出,要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调解仲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改革和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
  [重要意义]
  高龄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社会问题,它事关我国城市化的建设进程;事关社会公平与共同富裕;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高龄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事关我国城市化的建设进程。城市化的建设进程与“三农”问题直接关联,农村城镇化、农业机械化、农民市民化的良好发展首先需要解决广大农民工的后顾之忧,尤其是高龄农民工。加强高龄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能构建他们对未来生活的信心,有助于推动我国城市化的建设进程。
  二、高龄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事关社会公平与共同富裕。高龄农民工作为农民中面临失业、养老与医疗问题的一个大群体,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将使高低收入差保持在合理的程度,缩小社会贫富差距,有助于实现群体的共同富裕,体现社会的公平。
  三、高龄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农民工作为双重因素造就的底层群体,在进城务工的过程中,受着一定的社会歧视和劳动限制。加强社会保障,能给予他们相对稳定的收入预期,减少因失业、养老等问题造成的社会焦虑,使他们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或者回归农村,减少社会的不和谐因素,从而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存在问题]
  一、高龄农民工一般存在较重的家庭负担,需要维持生计。(1)作为家庭的劳力支柱,他们需要负担自身养老、父母养老、儿女嫁娶等多种费用,不得不外出打工;(2)一些地区土地被征收,而他们获得的补偿款难以维持家庭的长久生计,需要外出打工;(3)农村务农的年收益远低于外出打工,维持生计的同时还可以补贴家用。
  二、高龄农民工往往从事体力型行业,劳动强度大,健康风险高。(1)近五年,农民工的数量在增长,但青壮年农民工的数量在降低,人口结构的变化使高龄农民工占比增高。而年轻人学历普遍提高,大多意向服务、纺织和电子等行业发展,而不是选择苦力行业,建筑等体力型的行业出现招工难也成为必然。(2)建筑等体力型行业收入相对较高,老一代农民工正适合文化水平与技能要求不高、而待遇不算低的行业与工种。但从事建筑等体力型行业的劳动,安全、疾病风险较高,且劳动环境往班艰苦,这加大了高龄农民工的健康风险。
  三、高龄农民工权益难维护,福利难保障。(1)建筑业是农民工集中的几个行业中欠薪较为严重的行业,其中劳动部门监管与执法不力,是造成欠薪的重要原因;(2)用工行业为降低人工成本,往往不为农民工缴纳保险,顶多买一份集体保险;(3)法定退休年龄男性为60岁,超过退休年龄的高龄农民工的继续就业在劳动关系及工伤认定上仍有较大争议;(4)累计缴费15年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而高龄农民工因年龄较大,就业流动性强,难以享受这项政策福利,往往不愿意再行缴纳。
  四、高龄农民工因国家政策有限制,疲于应付超龄检查。法律规定60岁以上工人不再享受工人待遇,全国从严执行禁止60岁以上农民工一线作业;一些高龄农民工为谋生计,持假身份证、染发躲避检查;行业因招工难,也会协助高龄农民工应对劳动监察部门的检查。
  [解决方案]
  一、提高高龄农民工返乡的意愿与积极性。(1)政府要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尤其要向农村经济落后地区倾斜,使高龄农民工的后代有良好的受教育和未来就业机会;(2)在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备的情况下,要给高龄农民工提供足够养老的土地,使他们即便返乡也有归属;(3)支持发展本地产业与项目,吸纳适当高龄农民工,满足其就业谋生的需求。
  二、关注高龄农民工的身体健康。各行业要重视繁重体力劳动者尤其是高龄农民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医疗卫生机构要把体力型行业的高龄农民工的健康检查纳入工作范畴,定期为高龄农民工做健康指导与身体常规检查。
  三、维护高龄农民工权益,建立高龄农民工社会保障新模式。(1)劳动部门要严格监管、有力执行,减少欠薪对高龄农民工基本生活的影响;(2)为高龄农民工提供底线的社会保险,划拨专项资金解决他们 的最底线养老问题;(3)消除户籍、身份在养老保险制度上的差距,保证所有高龄农民工能够加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累加、结算、转移等多项支付平台,激活分散于多地的个人养老账户资金。
  四、善待农民工,给予高龄农民工更多的人性关怀。综合“用工荒”的劳力现实,改变法定年龄“一刀切”的执行现状;体力型行业要在高龄农民工谋求生计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其个人的身体情况量力安排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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