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洛龙区翠云路办事处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0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6月17日(每日9:00-11:30;15:00-18:00),报名地点:(1)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2号窗口(凯旋路与七一路交叉口东50米);(2)洛龙区行政服务大厅人社局窗口。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生可结合2015年河南省事业单位考试适用教材备考。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规定内容为准。
--原文如下--
洛龙区翠云路办事处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根据考生的笔试和面试各方面情况,在招聘计划范围内择优聘用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组织
由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会同洛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龙区翠云路街道办事处共同组织实施。
三.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岗位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不限)和退伍军人(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其中: 男性10名,女性10名,应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掌握一定的公文写作技能;
(二)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即1980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者除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凡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选拔,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6月17日(每日9:00-11:30;15:00-18:00)。
2、报名地点:(1)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2号窗口(凯旋路与七一路交叉口东50米);(2)洛龙区行政服务大厅人社局窗口。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所需证件、证明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5、其他事项:
(1)报名时填写《求职登记表》一份,到报名现场进行确认。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环节有关事项均将适时在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www.lylwpqzx.com)和洛阳就业网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查看。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规定内容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缺考或有作弊行为的,不得进入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职位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政审对象。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程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管理方式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由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同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初次聘期为2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日常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14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根据当月考核情况发放;并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女工生育”五项社会保险。
七.有关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接受社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2209259
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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