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依法治国

2015-06-19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随着公职考试人数的增加,以及社会发展的需要,申论考试的难度呈逐年递增趋势。河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ngwy.org/)整理了一些申论热点供考生参考。2016年河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
  依法治国
  【背景链接】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
  2014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
  【标准表述】
  [问题分析]
  一、不文明执法、违法行政行为比比皆是
  不文明执法是指执法者在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采用粗暴的手段来达到执法目的执法行为。比较常见的不文明执法行为是城管执法打人。
  二、挑衅法律的事件层出不穷
  挑衅法律的事件是指行为人不顾国家法律的权威和威严,知法犯法或存在侥幸心理,钻法律空子的一类现象。比如,高晓松在酒驾入刑正式实施之后,依然酒后驾车,造成四车追尾。
  三、社会治安问题凸显
  社会治安问题具体是指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重要影响]
  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社会、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如不能依法治国,将会破坏国家治理秩序,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引发严重的社会矛盾。因此,依法治国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对社会稳定、安定团结起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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