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焦作市委组织部机关(含电教中心)选调工作人员10名,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9日-10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市会议中心一楼第十三会议室(人民路和政二街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文字综合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素质。考生可结合2015年河南公务员考试用书备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关于在全市公开选调市委组织部机关(含电教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公布如下。
关于在全市公开选调市委组织部机关(含电教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了适应组织工作发展需要,优化市委组织部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市委组织部机关(含电教中心)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名额和职位
1.范围:全市在编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含中央、省机关驻焦单位符合条件人员)。
2.名额:10名。
3.职位:科员。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可靠,品行端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热爱组织工作,能吃苦耐劳,奉献精神强;
3.文字功底扎实,有较强的分析、处理问题能力;
4.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中共党员;
6.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7.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经历(2013年9月30日前被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8.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9.与市委组织部现在职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10.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
3.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等问题,受到组织处理或问责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9日-10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周日不休息。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或录用表复印件(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需和报名表上的照片同一底版,照片背面注明报考者姓名、单位、身份证号),以及《公开选调市委组织部机关(含电教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从焦作党建网http://www.jzdj.org 下载)。
3.报名地点:市会议中心一楼第十三会议室(人民路和政二街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选调人数比例不足5:1的,按比例核减选调计划名额。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考试、选调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不再另行通知,请于11月5日-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满分100分,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文字综合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素质。笔试一天时间,分上午、下午两场,分值各占50%。笔试的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笔试综合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和素质,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提交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考察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中,考察对象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六)公示、试用与办理调动手续
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焦作党建网和焦作先锋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拟选调人员到市委组织部试用6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具体工作岗位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需服从组织安排。不胜任工作的,安排回原单位工作。
四、纪律和要求
1.本次选调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严禁托人说情、打招呼,若有违反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2.焦作党建网(网址:http://www.jzdj.org)为本次选调工作指定网站,焦作先锋微信公众号(微信号:jiaozuoxf)为本次选调工作指定微信发布平台。本次选调工作的有关具体事宜,将通过网站和微信平台发布。考生在整个选调过程中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领取准考证,不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市纪检监察机关、人社部门对本次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1-3568160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中共焦作市委组织部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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