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阳市新野县从大学生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人,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7日-31日,报名地点:新野县人才交流中心。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农村政策法规、农村工作知识),考生可结合2015年河南省事业单位考试适用教材备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新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公布如下。
新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第1号)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精神,经研究同意,从我县在岗大学生村干部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公开招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开招聘人员质量。
二、招聘对象
2008年、2009年我县经全市选聘、目前在岗、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名额共10人,招聘职位为我县乡镇政府下属事业单位。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基层工作;
2、履职尽责,爱岗敬业,遵守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制度;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5、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通过新野政务网等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开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方法: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持以下有关证件:
①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从新野政务网上下载、填写的《新野县从大学生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②获得县级以上表彰的大学生村干部,要提供奖励证书及表彰文件的原件(均附复印件一式两份),近五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单由县委组织部提供。
2、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7日-31日
3、报名地点:新野县人才交流中心。
4、报名费用:考务费每人30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考生所提供的各种信息、证件、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5年11月5日在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异地命题,异地阅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农村政策法规、农村工作知识),满分100分。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奖励加分
任职期间工作实绩突出的实行笔试奖励加分: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的,加6分;受到市委、市政府或省直单位表彰的,加4分;受到县委、县政府或市直单位表彰的,加2分;近五年年度考核连续为优秀等次的,加1分。工作实绩突出多项奖励加分的,以最高奖励加分项为准,只奖励加分一次。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奖励加分。
(五)面试
所有考生都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异地命题,异地考官。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关系处理及解决农村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公示。如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并缴纳相关费用。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向社会公示。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资格复查。对考察对象的大学生村干部身份、学历、在岗情况、年度考核情况、相关证书资料和证明材料进行复查;
②现实表现。对考察对象的社会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组到考生所在乡镇、村与所在乡镇分管领导、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等进行座谈,了解其平时表现情况;与考察对象见面,听取个人情况介绍;特别要核实考生在岗履职工作情况。
报名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或组织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招聘资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与审批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经县编委会研究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大学生村干部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乡镇工作至少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公选或借调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新聘用人员到岗前就以上内容与所在乡镇签订《服务基层承诺书》。
七、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要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要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保证招聘人员质量。同时要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信息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377-65033580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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