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乡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70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27日至12月7日。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新乡医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方案公布如下。
新乡医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2008]114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教师70名,学历要求均为博士研究生。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新乡医学院是河南省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西医本科院校,文化底蕴深厚,其渊源可追溯到上世纪初英国人在古城卫辉府创建的博济医院,1922年在医院扩建的基础上,创建“惠民医院”护士学校,招收四年制医科学生,由此开启西医医学教育历程。学校历经发展变迁,几易其名,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本科,定名新乡医学院。
学校建有5所直属附属医院,设置床位9406张,拥有14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和百余个教学实习、实践基地。截止2014年12月,有教职工11308人(校本部1949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653人;拥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特聘教授、省优秀专家、中原学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海外留学归国专家、知名学者等300多人。
学校具备研究生、本科生、留学生、中外合作办学、成人教育等较为完备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拥有各类在校学生46531人。
学校学养深厚,胸怀梦想。目前,新乡医学院正朝着建设省内一流,国内知名,以医学为主体,文理工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医科大学目标昂首迈进。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主管领导,人事、纪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2015年拟招聘70名博士研究生。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新乡医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3、2014、201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新乡医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新乡医学院(网址http://www.xxmu.edu.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15年 11月26日至12月4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16,从“博士报名入口”进入“新乡医学院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27日至12月7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会及时网上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2015年毕业生尚未拿到博士学位证的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应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具体用人单位和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顾颜胜 咨询及联系电话:0373-3029163
(三)考试
考试直接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等,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若遇面试成绩相同却又超过计划进人数时要即时进行加试。面试成绩于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结束的当天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监督电话: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附件:新乡医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一览表
序号 |
招聘专业 |
计划人数 |
学 历 要 求 |
备注 |
1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5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2 |
数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3 |
病理学 |
2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4 |
法医学 |
2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5 |
法医病理/法医物证 |
2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6 |
免疫学 |
5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7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8 |
生理学/神经生物学/病理生理学 |
3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9 |
医学病毒学/医学真菌学/细菌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10 |
病原生物学相关专业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11 |
药学/药物制剂 |
2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12 |
中药学 |
2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13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14 |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
2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15 |
卫生毒理学 |
2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16 |
情报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17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18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2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19 |
神经生物学相关专业 |
2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20 |
发育生物学相关专业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21 |
发酵工程相关专业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22 |
电路与系统/生物医学工程 |
2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23 |
流体力学/生物物理学/生物医学工程 |
2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24 |
信号与信息处理/生物医学工程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25 |
精密仪器与机械/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生物医学工程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26 |
医学心理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 |
2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27 |
基础心理学 |
2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28 |
发展心理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29 |
应用心理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30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2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31 |
英语语言文学/翻译 |
2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32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2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33 |
口腔医学 |
2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34 |
护理学 |
2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35 |
内科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36 |
儿科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37 |
神经病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38 |
外科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39 |
耳鼻咽喉科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40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41 |
妇产科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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