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乡市对外开放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15-12-07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新乡市对外开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人,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5日8:00至12月18日17:00。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基础知识两科,考生可结合2015年河南省事业单位考试适用教材备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新乡市对外开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新乡市对外开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新乡市对外开放服务中心是于2015年11月由新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隶属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负责协助新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新乡海关开展辅助性工作。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并经新乡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乡市对外开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这次新乡市对外开放服务中心共计划招聘6人,主要负责协助新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开展辅助性工作。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新乡市对外开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本次招聘岗位要求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4日及以后出生);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者于2015年12月15日8:00至12月18日17:00期间登录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x.lss.gov.cn),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50kb以下,最终效果以打印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资料提交被接受后,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2)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者只能查询到审核结果。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15年12月16日8:00至12月19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axx.lss.gov.cn)“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须准备中国建设银行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新乡市对外开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12月24日8:00至12月26日14:00期间登录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x.lss.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
  2、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的情况将通过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x.lss.gov.cn)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河南省新乡市人民路商业步行街南口)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
  3、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免交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5年12月21日8:00至18:00到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新乡市人民路商业步行街南口)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拟免交笔试考务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应试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潜能,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法律、管理、计算机应用、科技、历史等。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2015年12月26日9:00至11:00测试职业能力测验,14:00至16:00测试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安排在新乡市城区。具体考务工作由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另行安排。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50%+综合基础知识×50%。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新乡市实际,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新乡市农村任职且目前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在新乡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符合多个条件者,最多加5分,须在2015年12月22日,上午8:00至11:30到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人民东路甲1号政府办公大楼1044房间)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届时需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或人事代理合同)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新乡市对外开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报考人员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确认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及体检的后果自负。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者、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通知单与须知发放起出现空缺不再递补。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特殊情况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成考察组,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五)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予以取消。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四、组织领导及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x.lss.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3696891;监督电话:0373-3696894、3696591;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 0373-2054494(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
  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会上的虚假及欺诈信息,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五、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终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将受到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公告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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