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公告已发布,应聘截止日期:2016年1月31日17:00前。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发布如下。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16名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三)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技能,所学专业与所从事工作对口或相近,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五)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能够熟练运用英语进行专业阅读和专业沟通交流;
(六)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匹配的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
(七)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人,其中项目管理人员10人、业务管理人员5人、会计1人。岗位职责和要求详见《药审中心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薪酬待遇
项目管理人员10-20万元/年,业务管理人员10-15万元/年,会计10-15万元/年,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具体根据个人情况、应聘岗位以及工作绩效完成情况核定。
四、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占事业编制,参照国家公职人员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新入职人员实行3至12个月的试用期及见习期,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到相应岗位。
五、招聘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须在2016年1月31日17:00前,登录www.cde.org.cn “2016年度公开招聘”栏目,填写简历并提交。
(二)资格审查
中心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各岗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达到5:1以上方可组织考试。
(三)考试、考察
考试一般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考察一般采取个人信息调查、工作能力调研、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
根据有关规定对招聘结果进行公示,招聘结果公示的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毕业院校、专业、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信息,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者,经中心研究通过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严格遵守考试相关纪律,如有违反政策法规、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二)中心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的形式,通知所有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及时关注中心网站。
(三)咨询及监督电话
1.联系人:人力资源与信息部 张风光、周飞
2.联系方式: 010-68921507、1508 15210104707
3.监督电话: 010-68584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