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巩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派驻乡镇)交流竞聘工作人员30人,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3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二楼大厅人力资源管理窗口(巩义市东区行政东街6号)。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巩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派驻乡镇)工作人员交流竞聘公告公布如下。
巩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派驻乡镇)工作人员交流竞聘公告
为盘活我市事业单位现有人才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决定面向我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和今年符合政策由政府安排工作退伍士官交流竞聘30人,充实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派驻乡镇)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交流竞聘岗位及人数
巩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派驻乡镇工作人员30人(其中男20人,女10人),经费供给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交流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巩义市在编自收自支事业人员、2016年我市符合政策由政府安排工作退伍士官10人;
2、在编自收自支事业人员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自收自支人员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
4、其他不符合交流竞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工作程序
本次交流竞聘工作分为发布交流竞聘信息、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聘用等五个步骤。
(一)发布交流竞聘信息
根据交流竞聘方案,在巩义政府网、巩义市人社局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发布交流竞聘公告。
(二)报名和注意事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需提供材料:身份证、退伍证(政策安排工作退伍士官提供)等相关证件,上述证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查原件,留复印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需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自收自支编制证明、材料,并提供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交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3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二楼大厅人力资源管理窗口(巩义市东区行政东街6号)。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交流竞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面试后结束后当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期间如有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成绩顺延递补。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主要查阅人事档案,调查了解本人现实表现和工作情况。
(五)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予以聘用,办理人事调动和聘用手续。
四、其它事项
1、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在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交流竞聘期间参与人员要经常关注网站通知,保持电话畅通,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4、本次交流竞聘工作政策解释权归市交流竞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纪律和监督
加强对交流竞聘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工作开展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报名咨询电话:0371-69580019。
监督电话:0371-69580028、69580018。
邮箱:gygb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