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郑东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教202人公告

2016-04-21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郑东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教202人公告已公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3日9:00—5日17:00,考生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www.zzrsks.com.cn)后报名,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1日,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测试。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郑东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教202人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郑东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教202人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郑人社〔2015〕33号)文件精神,经组织调研,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名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接受社会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
  (一)初中教师42名
  1.在职教师13名: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2名,物理1名,化学1名,政治1名,历史1名,地理1名,体育1名,音乐1名。
  2.毕业生3名:数学2名,政治1名。
  3.定向毕业生26名:语文4名,数学6名,英语4名,化学1名,生物1名,政治3名,历史2名,地理2名,体育1名,音乐1名,美术1名。
  (二)小学教师118名
  1.在职教师21名:语文8名,数学6名,英语2名,体育2名,音乐1名,美术1名,信息1名。
  2.毕业生59名:语文30名,数学13名,英语5名,体育3名,音乐6名,美术1名,信息1名。
  3.定向毕业生38名:语文10名,数学7名,英语4名,体育5名,音乐6名,美术4名,信息1名,科学1名。
  (三)幼儿园教师42名
  1.在职教师22名。
  2.毕业生20名。
  备注:定向毕业生指“定向分配至白沙镇、杨桥办事处地域公办学校”。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3.2016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毕业时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其余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二)中小学教师条件
  1.在职教师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同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具备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小教一级(或职称过渡后的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需具备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中教二级(或职称过渡后的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2.毕业生应为2015年、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未就业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相近,教师资格证书与报考岗位一致。报考小学教师须是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须是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幼儿教师条件
  1.在职教师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小教一级(或职称过渡后的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幼儿教育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国家承认中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2.毕业生应为2015年、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四)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河南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郑州教育信息网、郑东新区管委会网站、郑东新区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发布。招聘过程中的相关补充公告及通知仅在郑东新区教育信息网发布。
  (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等相关事宜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3日9:00—5日17:00。考生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www.zzrsks.com.cn)后,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考生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以备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2.资格初审
  招录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2016年5月6日下午17:00。对审核不合格的,给予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上传照片。报考者可在填报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
  报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报考者准备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缴费时间截止到2016年5月7日下午17:00,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5月18日9:00—20日18:00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www.zzrsks.com.cn)报名系统,按照网络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5.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郑州人事考试网提供的关于本项考试的文件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本项考试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报名,则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务费用不予退回,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6.拟招聘岗位数与笔试人员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经招教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招考比例至1:3,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2016年5月21日,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测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笔试后务必妥善留存准考证,以备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时使用,因笔试准考证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加分条件审核
  时间:2016年5月24日—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郑东新区外国语学校行政办公楼(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向南100米,可乘坐47路、26路、919路、B16路、7路公交车到达)。
  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五)现场资格审核、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拟面试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现场资格审核登记表、身份证、准考证、第一学历与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和学历认证报告及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根据资格审核情况确定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内容为模拟上课与答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人员较多需分组面试的学科,采取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后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如没有同一试题的,取消该岗位。
  (六)体检、考察、公示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成绩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录取,如录取时出现空岗,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根据体检情况,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师德、教育教学成果和业绩、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郑东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一)报考人员未按照郑东新区管委会招聘教师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环节不递补。
  (三)报考人员提供的各种学历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未通过认证的学历按未取得处理。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受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受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受聘在职教师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郑东新区管委会核验后办理人事手续。在郑东新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八)受聘人员未按郑东新区管委会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郑东新区管委会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十)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371-68080087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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