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信阳光山县公安消防大队征召政府专职消防员16人公告已发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5月30日---2016年 6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光山县消防大队三楼会客室。详见下文:
2016年信阳光山县公安消防大队征召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推进全县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充实我县公安消防力量,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征召政府专职消防员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光山县公安消防大队面向社会公开征召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包括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实行合同制管理。
一、征召职位
(一)消防队员:主要担负消防执勤任务,参加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计划征召13名。
(二)消防文员:主要从事文秘、档案管理、消防宣传、社会培训、消防窗口受理等辅助性工作,计划征召3名。
二、征召条件
(一)消防队员。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热爱消防工作;
2、年满18—35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的中国公民,男性,具有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条件符合国家现役士兵体格检查和《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取得相关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者优先聘用。
(二)消防文员。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热爱消防工作;
2、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的中国公民,男女不限,具有全日制中专(含)以上学历,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优先聘用;
3、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同等条件下,具有消防工作经历、熟悉法律或计算机专业知识、文字表达能力较强者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内的新进人员),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和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或其他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
6、参照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6年5月30日---2016年 6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光山县消防大队三楼会客室
(三)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全日制学历须同时提供《就业报到证》(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光山县公安消防大队公开征召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符合报名条件的,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经填报确认,不得再行更改。
四、资格审查
县公安消防大队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对报名人员个人综合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确认入围名单,电话通知本人凭身份证到县公安消防大队领取《准考证》,并逐一通知入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征召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考试征召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组织的任何招聘考试。
五、考试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由县公安消防大队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消防基础知识等内容。
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征招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拟征召人数1: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遇到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环节。人数确定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
若报名人数不足征召计划的,直接进行面试,不进行笔试。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设7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征召环节。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直接进行面试不进行笔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两个岗位分别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征召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
六、体检
县公安消防大队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合格者到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七、考察及政审
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情况,按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两个岗位分别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人员征招数量比例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考察对象)。
县公安消防大队组织实施政审。政审主要内容包括:年龄、户籍、学历证明、现实表现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等。
八、岗前培训
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组织参加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统一组织,采取集中培训方式。消防文员集中培训时间为7天,消防队员集中培训时间为30天。消防文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规、部队条令条例、规章制度、防灭火常识、公文写作等。消防队员培训内容按照消防部队新兵训练标准执行,培训结束后基本达到义务兵训练标准。培训结束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考核不合格者可补考一次,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对进入面试但未能进入体检环节的报考者,保留一年的聘用资格。一年内如出现空缺,可按顺序等额递补,并按程序进行聘用。
九、签订合同
岗前培训合格者在消防部门试用2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能够胜任岗位需要、满足工作需求的,县公安消防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符合人事代理条件的,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合同期限3年,合同期满即行终止。留用、续工的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能胜任岗位需要、满足工作需求的,不再签订《劳动合同》。
十、身份及待遇保障
此次征召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县公安消防大队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在试用期间,只发给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聘用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由县公安消防大队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并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县公安消防大队按照国家、军队和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为政府专职消防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保证其依法享有的休息和休假权利。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srs.gov.cn)为本次公开征召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征召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十二、其他事项
(一)此次征召对报考应聘人员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体检费应聘者自理)。
(二)县公安消防大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次招聘的最终解释工作。
(三)联系电话:0376-8853053。
光山县公安消防大队 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