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濮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人公告已公布,报名者于2016年6月3日至6月4日,到濮阳市公安局民警培训中心报名(濮阳市胜利路与花园南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并进行资格审查。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濮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人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濮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濮阳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共招聘辅警人员100名,主要从事以下岗位:
(一)公安公路检查站辅警岗位;
(二)视频监控中心辅警岗位;
(三)互联网监控中心辅警岗位;
(四)执法办案中心辅警岗位。
二、招聘对象
1、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士兵,共招聘20名,限男性。
2、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学历放宽至中专,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的,由毕业院校开具学历证明。共招聘80名,其中男性60名,女性20名。
三、辅警人员身份及用工方式
辅警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非经国家规定的人民警察录用程序,辅警人员不能转录为人民警察。本次招聘的辅警人员与市公安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市公安局有关非执法岗位上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遵守国家法律;
3、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6月1日至1998年6月1日出生);
5、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3、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者填写报名表,报名与整个招聘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二)报名者于2016年6月3日至6月4日,到濮阳市公安局民警培训中心报名(濮阳市胜利路与花园南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退役士兵同时携带本人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验证期为一个月,需在验证期内)。
(三)已经在公安机关工作的辅警人员报名的,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盖章、主要领导签字。相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正式聘用后,在公安机关工作时间重新计算。
(四)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体能测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体能测试通知单。体能测试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执行(具体项目及标准见附件),体能测试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
七、面试
经体能测试合格的报名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九、政审
体检合格的,由报名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政审。
十、签订劳动合同
政审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试用期合同,并派遣到市公安局有关非执法岗位上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签订《保密责任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试用期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辅警人员现实表现,考虑是否续聘。
十一、工资待遇保障
月工资:基本工资1250元+绩效工资300元+工龄工资50元每年。负责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共计约840元),协助从事巡逻勤务工作的,另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咨询电话:0393—8820089 8820090
十二、注意事项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濮阳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公布,不再专门通知,请报名人员关注网站,逾期不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体检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