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平顶山鲁山县事业单位招聘60人考试公告

2016-06-17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平顶山鲁山县事业单位招聘60人考试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6月24日。报考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岗位的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法律知识(各占50%),报考其他岗位的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各占50%),满分为100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河南事业单位考试用书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平顶山鲁山县事业单位招聘60人考试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平顶山鲁山县事业单位招聘60人考试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择优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条
 
招聘单位及岗位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资格条件
学历 专业 其他要求
尧山镇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Y1 1 专科以上 不限  
Y2 1 专科以上 不限 鲁山县在岗大学生村干部
团城乡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T1 1 专科以上 不限 鲁山县在岗大学生村干部
四棵树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S1 1 专科以上 不限 鲁山县在岗大学生村干部
背孜乡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B1 1 专科以上 不限  
B2 1 专科以上 不限 鲁山县在岗大学生村干部
基层财税所管理人员 C1 4 专科以上 财会经济类  
C2 1 专科以上 财会经济类 鲁山县在岗大学生村干部
招聘单位及岗位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资格条件
学历 专业 其他要求
城市管理中心管理人员 D1 2 专科以上 法律类  
D2 1 专科以上 不限  
D3 2 专科以上 不限 鲁山县在岗大学生村干部
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 E1 1 全日制本科 不限 鲁山县在岗大学生村干部
E2 1 全日制本科 法律类  
E3 1 全日制本科 文秘  
E4 1 全日制本科 不限  
背孜中心校小学教师 F1 4 专科以上 不限 鲁山县在岗大学生村干部
观音寺中心校小学教师 F2 4 专科以上 不限 鲁山县在岗大学生村干部
磙子营中心校小学教师 F3 2 专科以上 不限 鲁山县在岗大学生村干部
梁洼中心校小学教师 F4 3 专科以上 不限 鲁山县在岗大学生村干部
马楼中心校小学教师 F5 2 专科以上 不限 鲁山县在岗大学生村干部
四棵树中心校小学教师 F6 2 专科以上 不限 鲁山县在岗大学生村干部
土门中心校小学教师 F7 2 专科以上 不限 鲁山县在岗大学生村干部
团城中心校小学教师 F8 2 专科以上 不限 鲁山县在岗大学生村干部
瓦屋中心校小学教师 F9 4 专科以上 不限 鲁山县在岗大学生村干部
下汤中心校小学教师 F10 3 专科以上 不限 鲁山县在岗大学生村干部
熊背中心校小学教师 F11 2 专科以上 不限 鲁山县在岗大学生村干部
尧山中心校小学教师 F12 3 专科以上 不限 鲁山县在岗大学生村干部
张官营中心校小学教师 F13 3 专科以上 不限 鲁山县在岗大学生村干部
张良中心校小学教师 F14 2 专科以上 不限 鲁山县在岗大学生村干部
赵村中心校小学教师 F15 2 专科以上 不限 鲁山县在岗大学生村干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报考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岗位的,要求无残疾,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以上;
  3、年龄35 周岁以下(1981年6月1号以后出生);报考限招大学生村干部岗位的不限年龄;其他报考县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岗位的年龄限18--30周岁(1986年5月31日--1998年6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报考县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岗位的要求全日制本科学历;
  5、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6月24日。
  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楼服务大厅(南环路西段综合办公楼)。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需持毕业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正式在职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和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交近期免冠一寸彩照4张,填写《鲁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4、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要求的,按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3:1确定招聘人数。
  (二)准考证领取
  2016年6月27日-28日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鲁山县组织的所有人事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50%(面试满分100分);两项之和为个人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1)笔试科目: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为教育教学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报考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岗位的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法律知识(各占50%);报考其他岗位的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各占50%),满分为100分。
  (2)奖励加分:大学生村干部报考限招岗位的实行笔试奖励加分。
  两个聘期以上的任职年限实行笔试奖励加分:截止2016年5月31日连续任职满6年的加1分,每增加1年加1分,最高不超过4分。
  任职期间受表彰的实行笔试奖励加分: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的,奖励加3分;受到省辖市委、市政府或省直单位表彰的,奖励加2分。受到多层次表彰的,以最高层次的表彰为准,只奖励加分一次。
  奖励加分由县委村官办逐一审查汇总后,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笔试时间:2016年7月5日。
  (4)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笔试成绩在鲁山县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个人考试总成绩在鲁山县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个人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按照原国人部[2005]1号文件标准执行。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工作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考核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结果,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鲁山县政府网站、报名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如果合格人员成绩最后一名并列以笔试成绩顺序聘用)。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正式聘用后必须在单位服务满5年。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鲁山县2016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这次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这次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对聘用工作的监督。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予以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鲁山县2016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5-7233868
  0375-717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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