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商丘虞城县人民医院招聘医疗、护理等专业人员164名公告

2016-06-27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6商丘虞城县人民医院招聘医疗、护理等专业人员164名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6月25日-7月1日,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商丘虞城县人民医院招聘医疗、护理等专业人员164名公告公布如下。
  2016商丘虞城县人民医院招聘医疗、护理等专业人员164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文件,结合医院发展需求,虞城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表1《虞城县人民医院2016年人员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于党的卫生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善于团结他人一道工作。
  (二)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学位等条件。
  (三)学历条件:
  1、临床专业:①、第一学历,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西医、中西医结合类别,同等条件下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
  2、医学影像学:第一学历,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医学影像技术: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4、康复专业: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5、护理专业:①、第一学历,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必须具备护士执业证书或护士成绩合格证。
  6、医学检验: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7、药学: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9、会计学专业: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10、其他(行管):专科以上学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由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人员招聘信息在商丘人才网(www.sqrc.net)和虞城县人民医院网(http://www.yucheng.gov.cn/html/dwgl/danwei/xianyiyuan/)上进行公告。
  (二)报名方式:
  1、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请于2016年6月25日—7月1日,在商丘人才网(www.sqrc.net)、虞城县人民医院网(http://www.yucheng.gov.cn/html/dwgl/danwei/xianyiyuan/)下载并填写《虞城县人民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护理及其他专业于2016年7月5日进行现场确认,医疗、医技专业于2016年7月6日进行现场确认。(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现场确认地点:虞城县人力资源市场(虞城县木兰国际大酒店向南1000米右转即到)。
  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或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执业证和护士资格证(或护士成绩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拟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由县人才交流中心、虞城县人民医院共同负责对报名者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确认报名资格有效,可以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拟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的顺畅,凡因联系不到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场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方式:
  对符合报名条件者采取(笔试+面试)的招聘方式:
  (一)笔试:
  笔试由县人才交流中心、虞城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根据专业岗位设定的考试科目进行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加5分,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者加2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岗位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拟面试人数者,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数。医疗专业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时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了解应聘人员与拟聘职位相适应的基本条件和综合素质。主要通过应聘人员的自我推介、专家领导提问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以评委打分方式确定,面试分为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聘用。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毕业学校及报考专业类别等综合因素,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对于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经研究同意后,可在同一专业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告。公告无异议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实行聘用制,档案实行人事代理。试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370-3120027 0370-3120216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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